Monday, March 03, 2014

四個生日。四個場合。同一種心情。

四前年,由於一頓生日飯,讓我與D見面。那時候想,反正都電郵了半年,看他(的文筆)木木訥訥,應該不是個變態。

他選了三間餐廳,讓我揀其一。我都忘了為何選了一間吃TAPAS的西班牙餐廳Bar De Tapas y Vino。當晚吃了什麼沒有印像,只記得那張椅子很高,我要爬上去,而且是沒有靠背的;電話放在桌子上,尼泊爾女侍應不小心,灌它喝了可樂(!),幸好沒壞掉;進餐期間他不停給我看電話裡的舊照片,全是食。物。照。;我問他,你做過最浪漫的事,是怎樣的呢?這條傻佬又好認真地答我喎(還連帶說了好些情史給我知道,嘿嘿,他後來當然悔不當初,真是防人之心不可無啊)。

那個晚上,輕輕鬆鬆的,誰也沒想過,故事會那樣寫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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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前的生日,我說要去感受一下別人口中的浪漫餐廳AMIGO

自己訂了位,自己訂了蛋糕(那件拿破菕餅真是令人念念不忘)。果然,坐下那一刻,就明白到那確是間名不虛傳的浪漫餐廳。整個氛圍就像告訴你,這裡是適合求愛/求婚/周年紀念/百年紀念的。我個人的想法是,愛神應該住在那裡!

那個晚上,最難忘的,是他召來駐場的小樂隊,由他們伴奏,他在我耳邊唱了The Nearness Of you。必須承認,在那種環境中,那類氣氛下,你看到有個男人情深的對你唱著情歌,那種威力真是無堅不摧的。我還哭了!

吃了什麼呢?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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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年前的生日,去了MIRROR。是的,吃過什麼我也忘了,但我記得那個晚上喝了一枝昂貴的香檳(其實Marks & Spencer的氣酒與有年份的Krug Rose對我有分別嗎?…….說實在,沒有)。

餐廳算微型,人客不多,但侍應很多,所以服務貼心。餐廳中有幅類似流蘇形的吊飾,銀閃閃的像星星。我記得走時,廚師出來跟我們打過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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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的生日,去了CAPRICE。那天我還化了妝,就像鄉里出城一樣耶。去過了,吃過了,也沒什麼驚嘆之處(所以也忘了吃過什麼了),唯一要說的,是那裡的男侍應,全部帥帥帥帥帥,眼睛很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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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偶爾在進餐時,抬頭望他,而幾乎每一次,是每一次,他也在看著我。微笑著,好像有千言萬語要告訴我那樣的看著我。正常的女人,應該受不了的!但我經過多時的訓練,已習慣了!嗯。

其實,吃什麼一點也不重要,重要的,是與誰一起吃。這是千年不變的定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