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March 13, 2014

感 恩。

驚喜的是,他捧著個蛋糕千里迢迢地來了我公司,不止如此,那個蛋糕還是很久前我曾經說過今年生日想試的[瓜破]出品(其實自己都忘了,也只有他,會常惦記我的碎碎唸)。這種美好的生日體驗與感覺,造就了美好的一天。

謝謝你,帶給我無比的快樂與美滿。

Wednesday, March 12, 2014

悼 黎小姐。


今早看到有人寫關於黎堅惠小姐的文字,末了加上R.I.P,我有點反應不過來……R.I.P?這是什麼狀況?然後想起她在「天空之鏡」中曾提及自己患上乳癌,然後我試著在網絡上尋找答案,然後,知道她走了。

很是突然。或者跟大部份人的感覺一樣,是震驚。

接著,我感到自己像蔫了的花一樣,很是落寞。

我不認識她,但這十多年來,一直在看她為各雜誌/報章撰寫的文字。我敢說,某段時候持續地看明周」(那時已瘋狂地寫靈修了),也是因為她。簡單點說,她的文字與見解,陪著我成長,而某些觸及心弦的字句,在某些特定時刻,也確實啟發過我。

以前她寫時裝,我很愛看。後來轉型,內容涉獵到各種靈修(氣象/星移/禪定/磁場/治療法則/自我意識/腦電波之之類類),我全都不懂而且興趣缺缺,但我喜歡她所帶出的最後議題:正能量認識自己,以及做一個更好的自己。

寫作,並不單純地只是將想寫的躍於紙上,而是字裡行間那個真實的你,在哪裡?其實我手寫我心,所以寫作人的能量,會呈現在章節裡,有些人表面裝成光明正氣,但行文造句間盡是刻薄挑剔,負能量滿滿。黎小姐無論寫什麼,但背後的理念,都是正能量,做一個更好的自己。

「天空之鏡」,內裡有很多名言。翻看2011年自己的BLOG,在310日也有節錄過她書中的話:
 
書的開首,有過這樣的一段話:「寫作不光光只是寫出來的語言文字,或技術上的行文造句,奧妙是在字裡行間的一切,字裡行間能存載寫作人的能量,讀的人就能接收這能量,所以讀書不單單只是關於語言文字。」我好認同。希望自己的文字,也能輸出正能量給別人。


願這位雙魚座的能幹女子,在天堂上也閃閃發亮。

Tuesday, March 11, 2014

日 常。

上週忽然身痕,有種必須「全城動起來」的慾望,於是坐言起行,決定去跑步。穿上短褲上衣再帶部IPOD就動身了,完全無視當時的天氣與溫度(註:晚上九點,下著毛毛雨,濕度超標,大風,整體感覺像進了異域般地感到陰陰涼)。

跑了大約廿分鐘吧。嚴格來說不算是跑,是急步走。要知道十年不做一次運動的我,是懂得保護自己的,若果一開始已那麼激烈,很容易猝死吧?!

運動過後的翌日,整個人像被人圍摳兼毒打了一頓,全身肌肉疼痛不已。我當時還在想,少做運動就是這樣啦,今晚再跑勁D先!

當晚拖著像患了骨癆的身軀,再跑。又跑了25分鐘。

翌日早上,我就知道,自己病了。超級大感冒!!!!!!!!!!

這件事讓我知道,我是真的不太適合做運動。今天還未病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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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病的這幾天,早早上床休息,可惜怪夢不斷。其中一個是咁的……

1)我去了上環一間叫「火焰」(英文名是FLAME)的快餐店做兼職,只做每週六的3-4PM(我其實不明白只做一小時的兼職有何意義,好像才$50)。快餐店的東主,是個操半咸淡廣東話的新移民,外貌是頭髮蓬鬆,穿花花衣的亞巫,但人非常的好,對我們員工都是熱熱情情,有說有笑的。夢醒後,感覺非常的好。

另一個夢是咁的……

2)我竟然跟其中一個基佬朋友拍拖!!!!!!!!!!!!!!!!!!!!!!!!!!!!!!!!!!!!!!只限於是拖拖手那種,而且夢中我們處身冰島。醒後,好驚,也很令人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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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問我想去哪吃生日飯,然後我想了很久。本來已訂AMIGO,後來因為病了,所以沒去,不過更大的原因沒去成,是因為怕失望(!)。那裡曾是我覺得最浪漫的地方啊!如果再去,發現感覺不再一樣,那一定會讓我感到失落。更重點的是,前兩年去,覺得那些食物都OK好吃,現在從網絡上看到那些食物照片,尤其是牛扒上面那層厚厚的茨汁,馬上鳴起退堂鼓。

種種不利的因素下,結果我們選擇不去那裡。

我想,還是別摧毀那些亮麗的回憶。有些事情,如果在經歷首次時,是如斯的美好愜意,重做一次,最多只能求個九折。或者有人重做第二、第三次時,依然情懷未變,但那個肯定不是我。就讓AMIGO在我的記憶紅海裡,永恒地是個浪漫的地方吧。

Monday, March 03, 2014

四個生日。四個場合。同一種心情。

四前年,由於一頓生日飯,讓我與D見面。那時候想,反正都電郵了半年,看他(的文筆)木木訥訥,應該不是個變態。

他選了三間餐廳,讓我揀其一。我都忘了為何選了一間吃TAPAS的西班牙餐廳Bar De Tapas y Vino。當晚吃了什麼沒有印像,只記得那張椅子很高,我要爬上去,而且是沒有靠背的;電話放在桌子上,尼泊爾女侍應不小心,灌它喝了可樂(!),幸好沒壞掉;進餐期間他不停給我看電話裡的舊照片,全是食。物。照。;我問他,你做過最浪漫的事,是怎樣的呢?這條傻佬又好認真地答我喎(還連帶說了好些情史給我知道,嘿嘿,他後來當然悔不當初,真是防人之心不可無啊)。

那個晚上,輕輕鬆鬆的,誰也沒想過,故事會那樣寫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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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前的生日,我說要去感受一下別人口中的浪漫餐廳AMIGO

自己訂了位,自己訂了蛋糕(那件拿破菕餅真是令人念念不忘)。果然,坐下那一刻,就明白到那確是間名不虛傳的浪漫餐廳。整個氛圍就像告訴你,這裡是適合求愛/求婚/周年紀念/百年紀念的。我個人的想法是,愛神應該住在那裡!

那個晚上,最難忘的,是他召來駐場的小樂隊,由他們伴奏,他在我耳邊唱了The Nearness Of you。必須承認,在那種環境中,那類氣氛下,你看到有個男人情深的對你唱著情歌,那種威力真是無堅不摧的。我還哭了!

吃了什麼呢?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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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年前的生日,去了MIRROR。是的,吃過什麼我也忘了,但我記得那個晚上喝了一枝昂貴的香檳(其實Marks & Spencer的氣酒與有年份的Krug Rose對我有分別嗎?…….說實在,沒有)。

餐廳算微型,人客不多,但侍應很多,所以服務貼心。餐廳中有幅類似流蘇形的吊飾,銀閃閃的像星星。我記得走時,廚師出來跟我們打過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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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的生日,去了CAPRICE。那天我還化了妝,就像鄉里出城一樣耶。去過了,吃過了,也沒什麼驚嘆之處(所以也忘了吃過什麼了),唯一要說的,是那裡的男侍應,全部帥帥帥帥帥,眼睛很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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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偶爾在進餐時,抬頭望他,而幾乎每一次,是每一次,他也在看著我。微笑著,好像有千言萬語要告訴我那樣的看著我。正常的女人,應該受不了的!但我經過多時的訓練,已習慣了!嗯。

其實,吃什麼一點也不重要,重要的,是與誰一起吃。這是千年不變的定論。

Saturday, March 01, 2014

別忘初心。

別忘了初始的美好。

昨晚閒聊,他說屋苑有個女住客,像TIM BURTON電影內的女主角,我登時聯想到她的樣貌,大概是有雙深深的黑眼圈,皮膚白得如瓷器,走出來有種怪異且陰森的感覺,但又不是不善良………..然後我又想到,與他剛認識時,好像大家也有討論過TIM BURTON的電影。

那是初始,而確是段美好的日子。一切都朦朦朧朧,似有還無。偶爾想起那些光景,我還是嘴角帶笑。或者,美好的戀事,都會讓你置身於春風暖意,心軟化掉,每每想到那個他/她,你會不自覺地呈現出一抺溫柔。

我會提醒自己,沒什麼是必然的,尤其是幸福。也別忘了初心,別忘了他依然是原來的他。

謝謝你,你還是那個常在散步期間,吻吻我的手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