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April 12, 2012

快餐店理論。

看「盛女愛作戰」,有個肥肥的財經分析員興奮地談著自己的偉論:「如果第一次約佢,我會同佢去吃快餐店!如果佢肯,咁更加值得追!!」

以下,是我的親身遭遇及經驗。

我有幾個前男朋友,第一次約我上街,都是去就近的快餐店/茶餐廳吃飯的。而我向來的心態是,只是吃一頓飯而已,又不是住在那裡,好吃與否,也不過就是一頓飯吧。而且,重點是同行的人,而非環境與食物。所以,當時一點也沒介懷。再加上,天知道我是一個粗食的人!連樹皮草根也吃得津津有味,所以真的沒所謂。

而事後,或者要到很後期才知道,他(們)都是身居要職的管理層。是的,我是那種很後知後覺的人,沒法子。所謂的管理層,未必是年薪幾百萬那種,但起碼是出眾的男人,站出來是可以掌權的那種。而不知是巧合,還是他們都像肥仔財經分析員一樣,有點攻心計(?),覺得她可以跟你去快餐店的話,更值得追求。

說實在,這是什麼心態呢請問?認為女人可以捱苦,才是好女人嗎?那麼,不如去找阿信,或者任何一個在廚房席地洗碗的女人吧。

當然,我更願意相信,那只是巧合。

而與這個巧合成一正比的是,與我首次見面又是個普通白領的男人,反而往往第一次的約會,會帶我上高級餐廳。是真正的高級餐廳,可能用了他薪金的5-10%的那種(即是兩萬元薪金,但那頓飯卻用了一或二千元)。為了顯示實力?為了証實自己有能耐讓你過得好?為了表示自己不是吝嗇的男人?……姑勿論怎都好,這個分別,真是巧合中的偶然嗎?

是個永恒性的謎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