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March 22, 2012

生活。小事。

其實善忘算不算一種優點呢?我開始相信,那是的。

好些情況,是這樣的。我向D說著我的訴求,想怎樣又想怎樣(大概是叫他做東做西之類的事情),他呢,總是呈現出一張沒有表情的臉,讓你完全不知道這個人有沒有聽進耳裡。然後,訴求過後,我也就轉頭忘了自己有什麼訴求了(!)。

**這也是我讓人喜歡的地方吧?試問一個沒有記性的女人,該是毫無殺傷力的。只要你哄哄她說,什麼?你有說過嗎?她就會展現出一張迷惘的臉,「係喎,好似無講過喎……」……得咗!

不過我很幸運。那些訴求,通常會在翌日達成。他會告訴我,辦妥了/跟進了/搞定了。……即使,我要不停re-bot我那286的腦。

然後我就會說:呀唔該晒你呀,連我自己也忘了。他:……死白痴!……

總是這樣的吧?傻人自有傻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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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常在生活裡,找到那些讓我感動的事。

心細如塵的他,可以留意我的變化,即使在聲調語氣裡很細微的變化,他也能察覺。

覺察到後,就直接跟我說,你不開心我也會不開心呀。

當一個男人在電光火石的緊湊間,竟然還能留心到你的不樂,其實,已沒有什麼事讓我不開心了,而且,他更會開門見山地單刀直入:「我地要坦誠架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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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在相交了一段日子後,一想到他,我的臉上,還是會不其然地現出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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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讓你喜歡的理由(?):
1.記性差,不記恨與仇;
2.易哄易騙(也因為記性差);
3.表面很有要求,但內裡很隨和;
4.沒有原則可言,絕對是原則性強的人的恩物;
5.沒什麼規限,全都能彈性處理;
6.會尊重別人(不是叫叫口號那麼簡單);
7.願意學習如何愛人、學習去與人相處;
8.守時;
9.有交帶;
10.直接與坦白。

(似乎以上這些,適合做朋友多過情侶!)(做情侶需要的,只是對方心地要善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