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February 28, 2012

友。

生命影響生命。有些時候,我們在不知覺間,也許已被身邊的人薰陶。

我認識朋友,全憑感覺。初次對壘的感覺良好(初次,也許只是電郵,或一個留言),我會願意交往下去,或者經過漫長的通訊,才會見面。有一點可以肯定的是,感覺是純粹的東西,完全不能以言語來述明。

甚少會詢問對方的背景,因為當感覺告訴我,他/她是可以信任的,那麼我就會往前走。而且不必走太遠,從行為舉止上也大概知道對方是什麼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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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認識石小姐時,大概也是在網絡上吧?一切都由電郵開始。漸漸,她會寄我一些小禮物,貼紙/書簽/小擺設之類,而我們的話題,大多也是好無聊的東西。第一次的見面(約會),是一起去獨居老人的家裡做探訪。當時的感覺,是這條女傻的嗎?何解什麼事都狂笑不停呢?

後來,科技將大家再次拉近,自從有了whatsapp後,大家的話題更是再上一層樓。也開始談到生活/旅遊/購物,當然少不了的是非,最受我倆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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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地做了幾年朋友,都是雲淡風輕的那種,我們從不探聽對方的私事,君子式地交往著。直至,有一次飯聚,忽然開啟了心裡的櫃筒,彼此剖開了某些事情。但這個,並不是重點。

重點是,我的這個友,真是那種謙遜又低調的人。在各種生活習性裡,你會漸漸知道這個朋友,其實是位小姐。過著富裕的日子,不愁生活,平時吃是珍奇百味,穿的是各大名牌,然而,她從不炫耀。你約她求求其其去一間茶餐廳,她就快快樂樂地應邀。

我想,我是喜歡這個女子的爽朗。好吃或不好吃,其實只是一餐半餐,又有什麼好要求?好怕愛炫耀的人,會將身邊萬物(當然是高人一等的萬物),跟自己遇過的相比。也怕那些本身不謙遜的人,叫別人謙卑一點。

真心喜歡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