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January 30, 2009

與好友去飲茶。

今天中午,約了我的好友ca小姐及張小姐喝中茶。地點在中環渣打銀行下面的「皇上皇」。唉,何解要喝中茶呢?明知這個時段的酒樓,即使訂了位,也還要狂等,但因為張小姐的公司,就在渣打樓上,而她的午飯時間又非常緊張,那麼為了遷就她,我們只好作出犧牲。其實我想去吃pizza的!

一見到吾友ca小姐,我的第一個反應是,「哇你個頭做乜搞到咁癲?十足我咁。」(註:當時ca小姐的髮型,像極白髮魔女傳中的林青霞,頭髮蓬鬆之餘,還像彈弓般,隨著你的走動,彈得人眼花撩亂)
ca(摸摸自己的頭髮):係呀,我今朝完全無梳過頭!
我:我都係呀,我直頭今朝無洗頭添呀!
ca:我又係喎!!
夠了,難道我們那麼癲的出門口,是件值得自豪的事嗎?為何還在比拼一番呢?

別管我們是否全身上下都是什麼牌子,我只想說,在假日裡,我們都極度不修篇幅。連頭也不梳,戴著厚厚的眼鏡,面無人色地上街。這就是我們。題外話:今早我是穿著睡覺那套衣服,再加件外套,連一雙birkenstock拖鞋,就這樣去星記吃早餐看報紙的,樣子十分人見人打。

怪不得沒男讀者向我表示好感!我的樣子真像個亞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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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張十人的桌子,竟然坐了三堆不認識的人,非常好!左手面有三位女士,右手面也是三位女士,加上我們三個,簡直是九星伴桌。

席間我們談了什麼呢?當然以張小姐現在的工作為中心。她現在是本港某上市公司主席的秘書,大公司,自然多辦公室政治,今天聽她說公司秘聞,真是大開眼界。唉,又是那句,你看我好,我看你好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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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左手邊那三位女士,竟然點了炸魷魚鬚。當侍應端上來時,我情不自禁地叫了句:「我都好想吃這個啊!」ok,被她們聽到了!然後呢,事情演變到,她們吃到中途,其中一個女的,把碟子端過來,問:「你想吃對不對,你隨便挾吧。」不認識的喎。對這種突如其來的場面,我啦ca啦張小姐都呆掉,但好快我己恢復清醒,還想伸出筷子………(不認識的喎)(沒有公筷的)ca小姐在我旁,既小聲又以嚴厲的口吻說:「唔好呀你!」場面像:一個小朋友面對陌生人的糖果,雙眼發出期盼的光芒,但媽媽卻在旁搣著我的背脊叫我走。

唉,不能自控的我,最後還是伸出了自己的筷子(!),挾了她們的一大條魷魚鬚。張小姐呢,在整個過程中,只在不停地狂笑。


我知ca小姐對我的舉動,已呈放棄態度。後來當那幾位女士走後,我們看到她們剩下的魷魚鬚,我就提議,「喂不如我吃埋佢啦,環保嘛!」………朋友們已不想理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