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August 19, 2008

衣衣衣衣衣。

有一位不認識的朋友好可愛,她說,想燒一套「我們這一家」的影碟給我(實不相瞞,在這之前,我還不知道「我們這一家」是什麼來的,我以為是無線的處境劇)。然後,她看到的漢堡神偷TEE後,又傳我電郵,說自己有件滑LU LU,又提議說,不如看看誰有麥叔叔(紅色)及小飛飛(粉紅色)的TEE,然後我們結伴一起去麥噹噹吃薯條。我馬上放下手上的工作(十萬火急要交報告給老闆途中),不斷聯想我們共去聚餐的畫面,哇!-好-!-有-!-型-!-呀-!一定好多途人駐足旁觀。

誰有那兩件TEE呢?現正徵求同道人,一齊穿起那件麥TEE,去麥噹噹吃軟雪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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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偉大的發明家,何時能發明出一具懂洗衣服的機械人?假若那時我還沒死,我必傾家蕩產,也要弄來一具。留心,是懂「手洗衣服的機械人」,而非「洗衣機」。洗衣機我家也有一台,也標明是「智能手洗小百寶」,但結果呢?它不是!真正懂得以手洗衣,又能對衣呵護備至的,只有自己。

但我不想再做亞信了。天天如此,我會崩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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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說,喂,假如你能拍些性感照,對苦悶的辦公室一族(即你們)而言,就真的功能無量了。我?關我什麼事?我那個「只穿喜歡的」,是拍下日常而已。我有說過自己喜歡穿得性感嗎?而且這裡不是141或6969呀。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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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星期四開始,老闆不在港。這意味著,我會突破自己的衣著風格來上班。十個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