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March 27, 2013

那些年。(9)。

**小更正:細看史前的証供,原來是女的先開口問男的要電話號碼耶!女的在電郵裡問,「你介不介意給我電話號碼?我指現在,如果可以的話」。然後男的就給了。今天看來,女的那麼主動,該是那段時間頗低落,而且隨便找個陌生人傾訴的話,殺傷力也較少(OK心底裡的陰暗面是,想看看為何那個男的究竟是何許人,半年都如此地守禮不越池,現在我們回歸清朝嗎?你能不能主動一點呀大哥?!)。

但怎都好,男的就是將電話號碼給了她。想說的也就是,想要的東西,就要爭取,無論以什麼手法甚至手段都好,為自己而努力,去達到目的。尤其在情場!可能到手後不喜歡了,那麼到時才扔掉也未遲(人渣!)。

女的看著那個電話號碼,忽然又不想打了。有的話,隨時可致電;沒有的話,想致電時沒法聯繫上,有很大差別的。就是這個道理。

取了電話號而沒有致電,男的看來一點也不上心,沒有追問沒有好奇沒有任何跟進。「好一個攻心計的男人啊」,女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