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March 27, 2013

那些年。(9)。

**小更正:細看史前的証供,原來是女的先開口問男的要電話號碼耶!女的在電郵裡問,「你介不介意給我電話號碼?我指現在,如果可以的話」。然後男的就給了。今天看來,女的那麼主動,該是那段時間頗低落,而且隨便找個陌生人傾訴的話,殺傷力也較少(OK心底裡的陰暗面是,想看看為何那個男的究竟是何許人,半年都如此地守禮不越池,現在我們回歸清朝嗎?你能不能主動一點呀大哥?!)。

但怎都好,男的就是將電話號碼給了她。想說的也就是,想要的東西,就要爭取,無論以什麼手法甚至手段都好,為自己而努力,去達到目的。尤其在情場!可能到手後不喜歡了,那麼到時才扔掉也未遲(人渣!)。

女的看著那個電話號碼,忽然又不想打了。有的話,隨時可致電;沒有的話,想致電時沒法聯繫上,有很大差別的。就是這個道理。

取了電話號而沒有致電,男的看來一點也不上心,沒有追問沒有好奇沒有任何跟進。「好一個攻心計的男人啊」,女的想。

Tuesday, March 26, 2013

那些年。(8)。

緊隨著的日子,大家像舊式人一樣地通著電郵。一來一往,有時幾天一封,有時則一天幾封。初時,電郵的模式像宇宙漫遊一樣,都是了無邊際的,話題也不見得深入,沒法子,當敵人不動時,難道你甘於現出自己的腹肌嗎?還是像葉問一樣,大家都以靜制動吧。

而事情在什麼時候,踏入直路而無人願意收掣呢?………該是通了電郵的半年以後吧?!

(年青的人們啊!你們願意跟陌生人通電郵那麼長的時間嗎?而對方並不是苟雲慧或古天樂喎,只是一張矇矓的照片,而那影像也可能是假的哦)

該是在初春的時候,女的陷於情緒的低落期,男的(在電郵裡)問她,怎啦,要不要傾訴?於是,男的就將自己的電話號碼給了女的。哼,真是不怕死的傢伙,要是女的是個保險從業員,他就死定了!

女的得到了那個號碼後,沒打,隔了幾天後,傳了一個短訊給男的。

Monday, March 25, 2013

那些年。(7)。

因為那個隨心的電郵,他倆恢復邦交。

無心插柳也許真會成蔭,當然大前題是,不要計算太多,行動太少。

男與女的經歷了一個自製的小風波後,忽然在微妙的男女角力裡,又學懂一點相處的奧妙。未必是戀人的相處模式,而是怎跟人平等又和諧地共存。女的有點小姐脾氣,被人遷就慣了,就有點目空一切(?);男的有點少爺脾氣,也自恃有點條件,但最致命的,是說話耿直坦白,你可以說這是優點來喎,但請你想深一層,耿直坦白有時候也等同「不擅與異性相處」啊!

然而,因為那場「甜品分歧」,像為大家過了一個冷河。女的當然明白,自己不是宇宙的中心,沒人有義務對自己恭恭敬敬的,自那次後,女的不再自討沒趣,佘詩曼也不再出場了。

Monday, March 18, 2013

那些年。(6)。

女的沒有想過男的會否回電郵,因為就算他回不回,她也會捎他那封信。

人們有時候,就是想得太多,將簡單的事情複雜化了。明明只是一句簡單的問候,對方回覆與否,只要你真心想問候,那就直接送上吧。女的一直認為,只有自己的感覺最真確,又不是害人,幹嘛那麼多忖度、那麼多忌諱、那麼多暗示?

當然,純粹地做著一件事是最好的,只想問候,就那麼多了。這裡面,沒帶有任何的期待。

嗯,事情也不算峰迴路轉,男的只不過是以九秒九的速度回電郵而已。 男的在電郵裡說,「我怎會忘了你?」又說前陣子剛剛去了新加坡公幹,還附上一張在飛機拍下的雲彩給她。

「我。怎。會。忘。了。你。」喎!這是正常人寫的嗎?由此推斷,男的應該是個情場殺手吧?!又或者,他也如女的一樣,那刻想寫什麼,就直接寫下了吧。

簡簡單單的,不是很好嗎?(當然,這是童話世界裡極為鼓吹的)

Saturday, March 09, 2013

那些年。(5)。

女的不算國色天香,但在情場上也算有點戰績,當時火遮眼的她就想,這個不識抬舉的傢伙,太不識相了吧?從此以後,大可斷絕邦交

是的,之後的一段日子,他倆不相往來,彼此成了陌路。

日子匆匆而過,如是者,兩、三個月晃眼而逝。

有一天,女的以除舊迎新的方式在清理電郵期間,忽然瞥見男的那些電郵還在郵箱裡(獨白員出場唸道:由於女的是個非常健忘的人,而且有種獨有的能耐,是將不好的記憶自動過濾掉,也許會記得那事,但不快的感覺會忘光光。當時她的心裡,浮起了一點溫柔,像看到一個很久沒打招呼的老朋友……)。當下,她就寫道「近來好嗎?也許你都忘了我了」短短的一句話,按下傳遞鍵,然後心安理得地合上電腦。

沒有想過男的會回電郵,沒有任何假設性問題劃過她的腦袋,那一刻,她只是誠心地,向一個老朋友問好,即使那是一個陌生人。

Wednesday, March 06, 2013

主動與突兀。

以前,我其中一個格言,是凡遇上喜歡的東西,都要自己爭取回來。而那樣喜歡的東西,可能是物件,也可以是人。

年少輕狂的日子,也真的不枉過。因為凡被我看上的,真的全都爭取了回來。這裡面,我可以肯定的是,人一定比物件多。我常常跟朋友說,你喜歡的,就要自己爭取,從中沒人可以幫上你的忙,哪怕有天你不喜歡了,那時中止又何妨?要趁自己有感覺時,當機立斷,這才叫不枉少年啊。

(這種格言,會累死人嗎?……我不知道)

隨著年紀漸長,不像以前那樣輕易喜歡上什麼了。而且人懶,雄心也滅了。而我也從有限的閱歷中,明白到什麼也是相向的。你以為因為自己主動才會得到青睞嗎?不是那樣的。根本你的目標一早也被你吸引了,所以事情才會順理成章地發展下去。

即使結局未必如你所願,但總好過始於一廂情願。

或者我們都有雙重標準,自己做,就叫積極爭取真愛;別人做,馬上覺得別人厚顏突兀。事緣是,朋友近來桃花特旺,頻頻有女生約他外出,我看到那些短訊後,馬上覺得世風日下。做女生,好像還是有點矜持的好。

YEAH~~~雙重標準大晒!

Tuesday, March 05, 2013

那些年。(4)。

沒想到男的旅遊回港後,真的捎來一片樹葉,還夾帶了一張卡,上面寫著「祝你生活愉快」幾個字。

女的自從收到那封信後,就開始與男的以電郵交往起來。由於沒有期望與機心,故此可以閒話家常,大家聊聊生活,談談近況,很有種蜻蜓點水式的輕鬆,因為什麼也無需要深入。

在散亂而頻密電郵裡,女的知道男的獨居,從事金融行業,夜裡上班白天睡覺,是港版吸血彊屍。家人全在外國,是個頗懂享受生活的人,現在單身,對感情事抱隨遇而安的態度……好的,女的馬上近乎篤定地想,都四十歲了還是單身,性格方面一定有些問題吧?這個世界怎會死錯人?!然而女的又想,做朋友倒是不錯的,他人看來並沒有殺傷力(OK吳彥祖那些才叫有殺傷力,明白了嗎?)。

隨著日子,男與女的友情之芽在悄悄生長。但人啊,就是身痕,難耐那種平淡。有一次在電郵裡聊得好好的,事情就發生了。先交待一下背景,女的雖不是國色天香,但從來很少遭到別人的拒絕。男的是那種很有個人立場的人,是或不是,黑白一定要分明。本來風馬牛不相及的事,卻在那天發生了火星撞地球的慘劇。……當時大概在談甜吃之類的東西,女的說有機會我請你吃吧(攻心計的佘詩曼出場解畫:女的只是試探式地這樣說,看看男的有何反應),怎料男的直接了當地回她,謝謝,但我不吃甜食。

女的看後,無以為繼。也太不識抬舉了吧?老娘請你食甜點,你竟這樣回答?!都不知道多少人排隊等著老娘的甜點啊!(老娘,你也夠了吧?!)當時有點下不了台階的窘(老娘也不知道為何會窘,又沒人知道),就在電郵裡寫道:「咁算!」作結。

有點割蓆的意味了。男的也是聰明仔,收到電郵後馬上意會。當時他想,什麼新鮮蘿蔔皮呀?!現在坦白有何問題?

剛萌芽的情誼,就被剷泥機移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