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與友談到苦戀。他說,他那種,只屬精神上的苦戀,「肉體上的苦戀,就會很柒!」他如此解說。
讓我詮釋一吓:
肉體上的苦戀:去管接管送,身先士卒上戰場。無論哪方面,都表現出對那個心儀的人如何仰慕。對方一個電話,就會由十萬八千里外飛奔而至,從無埋怨,也不怕艱苦,彷彿最大的終極心願,是能與那位他/她談一場戀愛。這類人的體內,都有團紅紅烈火,而這團火,不能小覷,因為真的可以燎原。只是呀,極度自愛的人,該不會苦戀別人,自愛的人,從不喜歡作賤及虐待自己。
精神上的苦戀:介乎張揚與暗湧之間,對方隱約知道你在苦戀他/她,而你又不會明目張膽地做些什麼,只是表現出不太著痕的關懷與守候。我常覺得,精神上的苦戀,比肉體上的更慘更折墮(?)。因為肉體上的,可以肆無忌憚地做些行為去表達那些苦戀,但精神上的,就只有自己知道,等同折磨了。
吾友一提到自身的苦戀,就微微的,一臉酸葡萄的樣子。嗯,沒法子,無論精神或肉體上的苦戀,都是人生路上必經的吧?(除非你是那種大學一畢業就結婚而對像還是你的大學同學的那種人,我意思,是好悶不想冒險的那種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