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June 08, 2010

與友早餐。幸福之匙。設計唻囉.......

上週六約了與我同是工廠妹的EVA一起吃早餐,怎料去到餐廳,竟然有神秘嘉賓在場,噔噔噔,是V小姐啊!好。驚。喜。我已很久沒見過她了(兩星期?)。

V小姐一看到我身穿的褲子(那天穿了睡褲出巡),率先露出不屑的表情,「哇條褲你幾時買架?」(原因是,這位小姐也好想買這條褲子,但鑑於某些原因,最後買了同色但卻是橡筋褲頭的長褲,我那條穿上去,因為是四個骨的長度,像個小販,所以有型過她哦!)

大家各自點了早餐。期間談到我的工作,以及我偉大的老闆。這裡不能出街,故此只好寫別的。席間,我提到某位朋友的冷漠法,他是那種,凡接到推銷電話都會馬上說:「唔買呀!」的人,有幾次我打給他,大概煩著了他,他也是第一句就大嚷:「唔買呀!」。我在電話旁聽到,笑了很久。並不是那句說話好笑,而是那種乞人憎的態度,讓人聽後完全束手無策。

不知怎的,現在我也學了這位朋友,有時想拒絕人,就會聲衰衰地說:「唔買呀!」。無論問題是問什麼,都以這句來答話。

「喂,吃埋碗米粉啦!」
「唔買呀!」

「咁你星期日一唔一齊去呀?」
「唔買呀!」

「拎你部相機唻睇吓!」
「唔買呀!」

說時為了加添乞人憎的效果,樣子一定要輕佻,以及搖身搖勢,眼睛也不要直接望向對方,還要裝作漠不關心的樣子。大家可以試試的,當你身痕的時候。

不知何解,當我每次講出這句的同時,她兩位都會狂笑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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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條,是eva送的老翻MMM。她自己手製的哦。不過好驚,因為那條匙,一摸下去的時候,好界手啊!肯定戴在脖子上,不出十分鐘,胸前會血肉模糊一大遍。她寫著是「幸福之匙」,那麼,我一定要戴吧?玩嘢嘛EVA你?!

同場加演的,是我這個裝碎錢的小包。已不止被人譏諷了一百遍,說那麼髒,你扔了它換過別的吧。首先,它又沒爛,而重點是,買來的時候,它已是很髒的了!那是設計的一部份啊!!!(OK,其實買來時,沒那麼髒,咁又點吖?!)身為環保大使的我,會用到它爛掉才會換新的!(不會是十年後吧?這種東西,其實是不會無啦啦爛掉的囉)(我有時還是好矛盾呀,又想換血,又要提醒自己環保,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