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June 05, 2010

執 拾。

開始漫長的執拾大行動。身外物太多,隔年要大清理一次。嗯,快夏天了,今次的血洗大行動,應該更徹底。

@每晚都抽點時間,去整理凌亂的東南西北角落。第一個晚上,先在衣櫃的底部,找到一個被壓得扁扁的L.V.包包(!)。我第一個反應是,什麼來的?!以為是一塊皮製的板子。明顯是不會再背的了,於是將它送給幫工。
@又猛然發現幾個又誇張又非正常人會買的包包,真不明白那時在想什麼,大抵這種包包,只能用一兩次,就被打入冷宮。ok,有一個,是一次也沒用過的。買來幹什麼呢?應該那時,是被鬼掩眼吧。
@那時候,兩選一。一個是極盡誇張之能事的undercover,一個是實用又低調的Jil Sander。用了五分鐘考慮,結果挑了前者。原因是,正常的包包我已有很多,何不買個特別(?)一點的呢?買回家後,一直沒什麼機會用。難道背那種誇張的包包上班嗎?假日更是不會用,最好兩手空空才像放假。.........最終我就明白過來,低調且平凡的,才是我杯茶。
@唉,又不捨得扔掉。結果,只好繼續放在衣櫃的底部。
@原來我有好多個布袋。應該可以用到2046年。
@衣服還未執拾,要先培養心情。
@房間的桌子上,亂得很。隨它。桌子下,有數盒信件。逐一解決。我不能說自己狠心,只是有些東西不該留,就得扔。日子一天天地過,每天都有新奇事,要是什麼都儲下來留念,多少空間都不夠用吧。
@好像,每天都能清出一袋東西棄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