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D San有點少爺仔個性。此話何來?那天相約去散步,怎知他大哥穿了雙不太舒服的鞋子出來(好明顯上衣,褲子與布鞋是經過悉心配搭過的)(OK,是「不經意」的悉心配搭過)。我當時一見面容扭曲的他,已心知不妙,然後他就說,喂我著錯鞋,唔得,要返去換過對鞋!
我:???!?!?!?!!!!
D:唔得勒,好痛呀!十級痛!好界腳呀!
我當時以為那鞋子界到他的腳見骨,才會痛成那個樣子。後來一看,頂呀,原來只是甩了少少皮。都算,最爆的,當然是陪他回去換鞋子。都算!最最黐線的,是他換了另一雙白色的球鞋(New Balance x Watanabe M576)(好浮誇呀吓!),然後想了想,竟說,呀都係唔著哩對,唔係好夾(套衫)。如是者,再換了另一雙豆豆鞋,才決定起程。
去散步而已!!!什麼事先?結果,我們由西環,徒步至中環。沿路吃了一頓晚餐,又吃了甜點。像走過千山萬水般,有擾攘的街道,有僻靜的小路,車水馬龍,人聲沸騰,我們慢慢地散步,時間看似停頓在漫長的一世紀。
D本身好喜歡散步,是個最佳的散步機械人。我之前好像寫過,好想找個散步機械人,看!如願了。真的好想與他一起走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