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September 17, 2010

在餐桌上跳舞。

能與懂得細心品嚐美味食物的人約會,是福也是禍(?)。

這類人嘛,雖然對食物的各方面都充滿靈性,但另一方面,又因為嘴刁,也會諸多批評。我自問是個粗吃的人,有些人注重實質的享受,對吃,色、香、味都列在考慮範圍,我較不切實際,向來注重「與誰人同去」多於一切食物的味道與細節。但今年遇見了「食神」(?),竟然多了好些機會,去各食肆品嚐以前未曾吃過的東西。原來,「吃」可以是很講究的環節。

有時候,想到D總會一早擬定跟我去哪吃飯,就覺得很幸福。於我而言,重點不是去吃什麼,而是有人願意花心神時間,去挑去選一間餐廳,以及樂意陪我在花前月下吃頓飯。有時候,我會當面跟他道謝,說謝他的款待;有時候,回到家才記得忘了謝他,就傳他一個短訊。他總說不用謝,然後又與我商討下次去吃什麼了。

與他一起,有好些關於吃的零碎片段融進日常。第一次會面,那道甜點是甜如蜜的炸古古力圈;常常坐下來喝酒,大家都有固定的特選酒精模式(?),我,白酒,他,威士忌;有次他病,陪他去小街窄巷吃了一碗熱騰騰的粥;常常飽得難以形容(無論由誰來點菜);去吃日式串燒,叫了一客燒菠蘿,他的反應奇大,對著那碟東西說:What’s this?(初相識時我會不好意思,現在則懶理他);漸漸地,他開始摸熟我喜歡吃什麼了;每次外出,以我的口味為先,會細心地問,你喜歡吃xx嗎?(但我發覺彼此的口味,有時也頗一致);吃不完的東西,我都會推給他,這時候他就會伊伊哦哦,但也會沉著應戰似的,將食物掃清;吃完飯去散步,並不是因為情趣,而是實在需要勞動。我發覺好些趣事都發生在餐桌,但你一下子要我說,我又說不上來。

我倆的其中一個動作,是會把自覺好吃的,分一點給對方。想與他共同分享,故此珍而重之地切一小塊,遞去他的碟子裡。我本是一個注重衛生的人,而且不愛婆婆媽媽地將碟子裡的東西,分來分去。只有對那些喜歡的人/朋友們,才會如此。我一直認為,如此的動作,內裡除了分享,也包含了共存與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