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September 14, 2010

小事情。納納雜。

同事在洗手間遇到我,第一句就說:喂(高八度)!你做乜成個Miss Chan Chan咁呀?
我:???Miss Chan Chan???狗唻架?!
同事(狂笑):唔係呀,係麥嘜裡面個Miss呀!(她其實是指我今天的裝束,難得地正經)
(但我何解會一想,就想到會是隻狗呢?可能剛剛在鏡子裡,看到頭髮亂亂的自己)

昨天急急忙去買卡,同一間店裡,站在賀卡角落裡,還有另一個男人。看上去五十多歲,穿戴整齊,該是白領高層。但最引我注意的,是他在選生日卡給太太(應該是太太吧,我看到他手裡那張,是Happy Birthday to my lovely wife)。五十多歲還好有情趣,一年送一張的話,若與他太太己到銀婚,即是已送了25張了,還未計戀愛時送的哦。好浪漫。

應該說,可以持之以恒的事情,都會讓旁人動容。

你試想想,身邊有沒有人連續十年都送生日卡給你呢?不是e-card喎!是活生生(?)的生日卡。像我這種愛寫卡送人的無聊怪,也未試過持續十年裡,都送生日卡給同一個人啊!

在msn裡,與友人談到「物以類聚」這個定律。我們在派對裡,肯定不會是戰鬥格,周圍去結識陌生人,而是黐黐呆呆地坐著的那種人。不為什麼,只因性格使然。我也不會羨慕別人生成一副「戰狼300」的型格,可以尋到好些機會。是以,我這類悠悠閒閒的人,就只能與無所事事的人結伴為朋,呀想來我身邊真的沒什麼朋友是懷有具大野心的。好頹廢呀吓大家。

週一已在討論週六去吃什麼,是不是有點天怒人怨呢?我說不如去Conrad的Brasserie啦,轉頭又說想去「湖舟」,接著說不如去食素啦,某位說去「功德林」,我說好油啊,他又說那麼去「東方小祗園」啦,但自己又加一句:「不過仲油喎!」。聽到我說週六想去做節,他就說要大吃一頓,還提議去Caprice(!)。驚!幾十萬未開頭嗎?!後來我說不如去吃炸蠔啦(不知發什麼神經),大哥他不知從哪找到一間叫「金山海鮮酒家」的,還不停聲稱這間食肆好「堅」!上網看了照片,看來又真的好好吃喎………那麼,究竟會去吃什麼呢?

這個週日(19/09)小林尊來港表演啊!我以哀求的聲線跟D San說,喂你陪我現場看看可以嗎?我……本來想說,「我一定會打敗他的!」但話還未說出口,D San己斷然拒絕了我。唉,那麼我自己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