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一幅自畫的劣作,當然還買了點東西送給D San。
那天朋友問我買了什麼,我說,只是買了日用品,一隻碗而已。朋友問那是什麼碗,我說,是日本某工藝大師的手作,每年限量不知限量多少隻,有個名堂,叫什麼XX燒(自己也忘了名字)。買那碗時,純粹因為覺得很漂亮,而且看似低調的手作,其實瑰麗異常。友詫異,問那碗用不用三千?
癲的嗎?我發了嗎?買一隻碗三千元,我現在是不是在用溪錢?!當然不用那麼貴。朋友的結論是,那隻碗應該不會拿來用,而是拿來當成藝術品,因為假若拿來切牛肉,刮花怎辦?我說不會啦,若我收到這種東西,真會馬上拿來用的,盛水果也好,在大碗裡切東西也好,總之是會物盡其用的。
我總認為,一件東西之所以珍貴,在於它能在你的日常裡,提供出他的用處。假如一直藏在櫃子裡,即使它的價值多連城,但有什麼用呀?因為它沒有用處。我是個實際派,一直信奉「貴買平用」的原則,它昂貴,因為耐用,你不用它,那麼買它來幹什麼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