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去銅鑼灣取衣,與我同步進入改衣店的,是個身裁略胖的中女。OKOK,我也是中女,但沒她那麼胖(她還染了髮)。她揚出單據,老闆娘說,咦你咪拎咗囉!(因單據上有個PAID的紅字)那位中女說,「係,不過上次唻拎,改得唔合心意,要再改丫嘛!」
我馬上打量了這位女子一下。背一個很張揚的Gucci包包,穿牛仔褲,一件有點閃片有點鍋釘的上衣,Gel了甲,人有點矮(比我更矮),穿了一雙船鞋………。然後,改衣店的亞姐取了她的牛仔褲來,我瞄一瞄,嗯,是條H&M來的。
然後她又馬上進去試身室,去試試那條剛改的褲子。別以為我很無聊,一直監察著她的行動,因為不知何解,亞姐還未找到我拿去改的衣服哦。
未幾,胖中女穿好褲子出來照鏡。………明顯,她是一個好有要求的人,因為她不停在鏡前搔首弄姿,研究著那牛仔褲的長度。而又好明顯,她看來(再次)不太滿意那個長度............
我想到自己,好像未曾如此著緊地,對待過衣服。大前題是買合穿的,否則情願算了;褲子(尤其牛仔褲)沒話說,只好拿去改,但多是改完就拿走,回到家裡若發現改得不太稱心,也當沒事人一樣照穿可也。
因我知道,好快地,我會對那件衣服生厭,又何必執著於長了2cm或闊了5cm呢?這幾年,因為環保理由,真的買少了衣服,也開始學習去控制自己的慾望。不過有些特性是改不了的,就是,我不會去難為改衣店的亞姐。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