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前幾天,在「連卡佛」閒逛(只恨未到學琴的鐘點,唉)。偶爾瞥見一個Alexandra Wang的灰色皮包包,很低調的款式,你不會在包包上看到牌子留下的著墨,連拉鏈的扣子,也什麼logo/icon都沒有。我試著背在身上,看到鏡中的自己,就忽然想到:呀!我很久沒買包包啦喎~~~~~!(這個才是重點)
那個灰包包減價後,五千不用。不過我沒買,因為這種看來款式低調又牌子偏鋒(?)的包包,我家裡已有一座小山了。現在我想買的,是一種既精緻又有品質的東西,到了我這種年紀,最好買些高雅一點classic一點的。平地一聲雷的包包,我已追求不來。
不是好想買個山茶花的包包嗎?說了好幾年,不過朋友仔stella說,像我這種賤命的女工,怎能在工廠區背個山茶花包包呢?真要買的話,簡直要一出地鐵站口,就要播些背景音樂,才像樣吧?我問那音樂,是不是「浮誇」?她說最好是些「較美國式」的音樂(很抽像,即是哪些呢?)。
那麼,不如B.V.吧?!我己大個女(!),不要再背MMM(有關係嗎?)(有!因為前者是給女人背的,而後者是給有錢的『後生女』背的)。
與stella飯後,這位小姐不停嚷著要吃雪糕,我說好好好,我們去吃最肥的「Ben & Jerry」(就在時代廣場上面)啦。嗯,經過B.V.時,忽然又想到:呀!我很久沒買包包啦喎~~~~~!於是就被攝了進去。當時呢,我手裡還拿著一個飯盒(方才吃剩的泰式拼盆,散發著強烈的泰式炸炸春卷氣味。明顯,是沒想過要進名店買東西的)。店員有禮地招呼,試過最classic的款式後,就有點不能自拔。好漂亮好高雅啊!我還是適合背一個低調的織皮包包,多於一個26.4的吧,我心想。問價錢,哇好昂貴。謝過店員後,我倆離開店舖。
在往雪糕店的一程路上(B.V.在一樓,Ben & Jerry好像在八樓),我不停地內心交戰,然後,我跟stella說了這番言論:
我:嗱,我本來八月同九月失業會無嘢做,咁即係無左x萬蚊啦。但家下哩兩個月我又有番嘢做喎,咪無啦啦多咗x萬蚊囉!咁買個袋,只係_____蚊,我咪仲有賺囉!你明我講咩嘛?
Ok,大家明白我在說什麼嗎?這條公式又是怎麼計算出來的呢?
假如你明白的話,你肯定是個仆街中的仆街,因為你會為了買東西,而不擇手段地為自己找藉口。而不幸的是,吾友Stella就是這種人,因為她竟然明白我在說什麼囉!!!(令人髮指呀簡直!!!)
Stella:我明呀!咁應該去買啦,ok晒。一D問題都無!
我:但我會唔會俾雷劈呢?
Stella:咁你會唔會貴買粗用先?如果會,就ok。假如你鍚住唻用,就唔好啦。同埋實用率好重要囉。
我:會架!我會狂用囉。(嗯,『貴買粗用』,我喜歡這組詞語。因為東西買回來,若要時刻肩負它的保養,這會讓我感到很煩厭。最好是,把買回來的物件,當它是平凡不過的東西來用,這才物有所值。我是如此認為的)
Stella:咁買啦!
如是者,我們又回到B.V.。把前後不到十五分鐘的內心交戰結束,同時買了一個我衣櫃裡最昂貴的包包。
坐在雪糕店裡,我有點呆。可能是買過了那個包包後,身心都感到失衡。我問友,喂一陣間我會唔會真係俾雷劈架?吾友說,不會啦,難道你要等六十歲才去買那個包包咩?!
對喎,那時我都進棺材啦,錢反正又帶不進棺材。而且那個包包,將來可以送給朋友的女兒(?誰會生女兒?)。
現在去懺悔懺悔。由八月起,不再購物!要環保!!
又,請留意雪糕旁那個白膠袋!是飯盒來的。裡面全是炸炸拼盆裡的東西.........。穿格仔褲的那位,則是吾友Stel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