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了多個月的磨合後,我的鋼琴老師已漸漸摸熟了我的習性。譬如說,知道我是個慵懶的人,缺少自律的練習,ok,我必得承認,自從四月起,我已甚少練琴了,時間都用來發白日夢(?)了。
很快她已知道我除了沒有天份,記性也很差勁。於是,在我的琴書上,每每都是她寫給我的印記,這個音要怎彈,那個音要往上而非向下(我常常左右不分,她有次說,要是你駕車,真是死得人多。我說對呀,現在我已在坐牢了,還能來練琴嗎?!)。
有時候,她會為了那些彈了十萬九千次,我終於彈對了的細節而鼓舞,甚至不停地拍掌,開心得像我得了「格林美」的飛躍大獎一樣。我就馬上想到,唉,平時她一定被我的所做所為,弄得很沮喪吧?
現在陳綺貞老師對我很嚴厲,她說,對付你這種人,要迫才可以的。我當時一聽,就知道死期到。因為,我真是那種要被迫,才會做點什麼出來的人。要等我自發兼努力地練琴,除非我將會開個人演奏會。即是,沒有可能哦!
以前彈不好,她會隨我,然後好好聲氣地叫我回家再練一練。現在呢,她會馬上叫我再彈一次。彈不好嗎?那麼再彈。彈到好為止。我只好硬著頭皮來彈,彈不好嗎?那麼就喪笑。我也不明白為何自己有這種反應。
她有時更會嚇我,說,不如出去試吓彈大琴咯!意思是,出去彈那些陳列的三角琴。想我死嗎?唉。
我下週要彈蕭邦給她聽啊啊啊啊啊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