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May 31, 2013

那些年。(22)。

女的坐在便利店外吃著雪糕的同時,男的忽然悲從中來地吐出心底話。說追求那女子都差不多兩年時間了,期間時進時退,關係也一直有點撲朔迷離,不算情侶,但每逢假日也相約外出,送禮/管接管送全都不在話下,彼此的共同朋友們也都知悉這事。這種關係與進度,常讓他感到迷惘。

女的邊吃雪糕邊心裡咕噥,暗忖這個男人也太低能了吧?雖不認識那個女子,但作為一個女人,都大約知道多個觀音兵不嫌多,一天未確定關係,一天都能為所欲為地使喚人吧?男的繼續說,前陣子那女子搬屋,他還出錢又出力云云,嗯,女的聽到此處,就爆發起真性情來。什麼真性情?就是不吐不快囉。

女的其實有點大情大聖,對於認定了的朋友,一定會直斥其非,她不會告訴你,什麼也會支持你,難道明知前面是懸崖,也鼓勵你去跳嗎?她不會。於是呢,她就直接罵起來,說你有無搞錯呀大佬,醒醒吧,那根本是錯配!如果人家喜歡你,一早就跟你一起了,根本不會捨得讓你難過呀。花了出去的錢,也不要計較了,你只是不甘心,才會不快樂。(咳咳,這是優雅的文字版本,現場收音時,其實夾雜了不少粗言穢語。沒法子呀,真性情嘛)

女的狠插了他一會,見他唯唯諾諾的樣子,也不知道他明不明白男與女的世界是怎運作的。末了,雪糕吃完,女的站起來拍拍褲子,再拍拍男的肩膀,說,走吧。

男的看來真的有點醉意,彷彿走不成一條直線。臨告別時,女的主動與他來個擁抱,原意是想他振作一下。唉天涯何處無芳草呀?

其實那時,女的聽到他的遭遇,只覺得他好慘好可憐,真的沒想過會與眼前這個人有任何發展的。

Monday, May 20, 2013

那些年。(21)。



剛剛在週六見完面,又約了在週日見面(不過週日晚的約會,其實很AD-HOC)。週日晚男與女的都各自有約,女的與某個前度在尖沙咀吃飯,男的則跟朋友們在灣仔晚飯。期間大家互傳短訊,傳著傳著,就敲定稍後一同喝杯東西了。
女的大約晚上十點乘計程車到灣仔,一下車,看到男的臉色有異。嗯,知機的她沒說什麼,微笑著與男的步進酒吧。五光十色的灣仔啊,當時依然處於長假期,故此週日晚的酒吧街人聲沸騰。他倆由這間去了那間,由那間又去了另一間,如此來回地喝著喝著,轉了四間酒吧。
男的喝威士忌(從來只喝威士忌,Double + Straight),如此來回就等同八杯純威士忌了。女的很鍚身,喝白酒(後來好像變了汽水!)。期間大家談了很多話,女的大約明白到為何今天男人的樣子有點彷彿,不太開懷了。原來他剛與一班朋友吃飯,而那堆朋友,就是他之前追了兩年的某個女孩的共同朋友。嗯,從他們口裡得知,那個女孩戀愛了(唉這是多麼讓人神傷的消息呢)。女的邊聽邊在腦裡畫了個人物圖,那個圖表有他的舊女友、苦戀了兩年的女孩、家人、再之前的女友、再之前追過的女子………忽然她覺得自己的腦容量,還是蠻大的!
為何女的會畫抽像的圖表呢?嗯因為這是她的強項啊!有助她更加立體化地了解一個人。而為什麼她有那麼多資料畫圖表呢?嗯因為她很機靈,能在與人交談的過程中蒐集資料啊!她,就是頗有名氣的亞洲版福爾摩斯啊!(好的,夠了)
喝著喝著,男的醉意漸濃,也開始說著很少向人透露的心底話了。(魔鬼此刻出來嘿嘿嘿地笑著……為什麼?!我也不知道)(故事教導我們,千萬別胡亂喝酒,除非與信任得過的人一起)凌晨兩點多,男的送女的步行回家。
(進入戲肉了………)在途中的便利店,女的停下來說想吃杯雪糕才走,男的依從。選好了雪糕,就隨意坐在便利店外吃起來。此刻,男的忽然悲從中來(!)………


Tuesday, May 14, 2013

東京。愛。

我一直認為,旅行是促進感情的活動之一。在旅途中可互相了解,也可訓練自己的合群度,更能將旅伴看得清晰。
 
在旅行方面,我的幸運指數向來不賴。無論與一群人去,或只是兩個人結伴,每次都是樂無窮的。
 
由東京回來,箱子塞得滿滿,同行的人在所難免也要幫忙把我好些物品扛回來。邊執拾我邊打量,嗯這個重要(重要的定義是:趕著穿!)所以自己帶走;蛋糕餅乾也重要(對,因為趕著吃!),因此也自己帶走;那個不那麼重要(一個鮮綠色大背囊,像塊葉子一樣,我覺得將來去效外野餐一定用得著),所以塞給他;這個也不太要緊(買了好些胸圍與內褲,可能撞邪),反正家裡還有得穿……威士忌/床上用品/碟子/麻質襯衫/襪子/玩具統統塞給他,原因是:你的廂子,大過我的。 

整個旅程,我都在想,眼前這個人怎麼那樣好?由訂酒店的大費周張,到所有行程的繁碎議訂,都編理得井井有條。吃什麼逛哪裡去何處散步、以至對時間的掌握,都安排妥善。嗯,我的幸福指數又在標升。 

東京,是個容易讓人迷失的地方,我指購物。一心以為自己已對物慾免疫,但當站在五顏六色的商品旁,不止心動,簡直變成瘋狂。有很多個時段,旅伴都在等待中渡過。(無奈地)坐在咖啡館或茶室,喝杯東西,一等就幾小時。嗯,也試過一個下午喝了三杯不同的東西轉了三個不同的地方,又咖啡又茶還有啤酒。不是沒有感動的。 

我想,最讓我深刻的是,他說你慢慢逛,不用急,我在哪等你。然後,他真的一點也沒有催促過你,當你懷著歉疚的心去咖啡室找回他時,他也沒有半點的不耐煩。總是笑著問你,怎啦買了什麼啦?一邊伸手接去你手上的大包小包。………這算是愛情世界裡走出來的王子嗎?! 

有一天,去了散步。在倘大的草地上,我說要脫去鞋子赤足走走看。後來離開穿回鞋子時,他在我不知情的的狀況下幫我拍了照(怎麼顯得我的頭那麼大?!)。他又說,我穿鞋的樣子很兇惡(?!)。我問他,你穿鞋子時,會笑吟吟的嗎? .........這事其實讓我想到,也許真要感恩。即使我多蓬頭垢面,不修篇幅,性格也不見得好,但有個人在旁,待我那麼熱熾,還常常幫我拍照(照片裡的我,樣子更衰!)。

我以前常會問他,為何會喜歡我呀?他總是說些無聊/似是而非的答案。現在我都不問了,因我知道,緣份,該是天註定的吧。

Friday, May 03, 2013

送禮篇。



*朋友曾說,世上最無HEART的禮物,就是巧克力。想想也對,因為在任何的情境下,巧克力都是救星。毫無頭緒下/不想花心思/十萬火急,總之任何的情況下,送巧克力也能派上用場。那麼濫的東西,難怪被喻為無HEART

*實不相瞞,在想不到送什麼時,我也會送一盒巧克力給人。因為,真的超方便。而且送吃的東西,總好過送不合用的東西吧?

*近來為了週年禮物很頭痕的我,實在想不到有什麼好送。貴的,買不起;可以負擔得來的,又怕對方不喜歡。不要跟我說,嘿無論你送什麼,對方也會喜歡。這種假設,只會出現在螢幕上。現實往往是殘酷的。

*試問如果有人送了個特大毛公仔給我,你猜我會開心嗎?我只會講粗口。不是在心裡暗暗講,而是西口西臉地直接罵。就是因為我理解那種激憤的心情,所以不想自己無故犯錯,讓別人也有機會對我講粗口。

*從來送禮物,都是學問。嗯,我家附近有個大型商場,在回家的路上,偶爾我會繞道走,去買些日常用品。有一間小店,賣首飾的,設在商場的轉角處。那些飾物,明顯是本地設計,由大陸生產後,再運回來售賣。設計不怎麼樣,手工粗糙,看上去就知道不是精緻的東西。你們知道我想到什麼嗎?就是,這類首飾的目標顧客,是什麼人呢?………很快我就想到,是學生哥!(不是講笑)或者一些剛出來工作不久的年青人。

*年青少艾,有的是熱情與青春,他/她們並不太擔心精緻與否(精緻,是像我這類上了年紀的人才刻意追求的)。幾百元買來的一件定情信物,雙方都會珍而重之地收藏起來。年紀大了,可以負擔更貴重的,但當時那份青澀與青蔥,卻買不回來。

*扯得遠了。明顯現在我的心很亂,有點說不知其義了。

*我記得年少時,也收過不少那類小飾物,不外乎是鏈子或介指之類。但我本身,是個無心裝載的人,戀情一過,身外物也一併丟棄,一點不覺可惜。有些人,總是戀著舊物,什麼都不願扔掉,說那是回憶那是歷史。所以註定我的櫃子裡,什麼VINTAGE也沒有。

*又扯遠了,唉。

Thursday, May 02, 2013

那些年。(20)。

訪談實錄。(但其實問與答,都是同一個人來的)
問:幾隻影碟就令黎小姐你心如鹿撞,似乎太兒嬉了吧?
答:嗯,也許大家對當今的愛情都有點先進為主的現實。未必每個人女人都愛鑽石愛名牌手袋,有時候,或者一聲問候一個擁抱,已能攻陷芳心。你大可以問問身邊的各路朋友,總有些愛情是女的生病了,男的百般呵護,得咗!或者是男的失意了,女的從旁陪伴,掂咗!

大多的女人,對著她心儀的男生,其實要求都很簡單。真要你送名牌手袋或者鑽石的那些,大概較為另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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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頭的時候,剛好有幾天復活節假期。他倆約好在週六晚上見面,先去吃甜品,接著去了喝東西。男的既守規又守禮,在見面時,絕口不提影碟的事,也不提那些睡前曾朗讀過的小故事,當什麼也沒發生過一樣。女的當時想,千萬別一廂情願地認為人家對自己有意思,可能他對任何異性都是那樣子的吧。想著想著,也就釋懷了,沒事人一樣與男的嬉笑怒罵。

當晚吃著甜點的同時,女的拿出一張從雜誌上撕下來的彩頁說,喂你不是住在那家曲奇餅店附近嗎?可否幫我買一包曲奇餅呀?看來很好味耶!男的皺著眉接過彩頁,口裡咕噥著,咁鬼煩架你,我唔知幾時經過架!然後又罵女的厚臉皮,竟然可以這樣問出口........女的聳聳肩說,當然啦反正你又住附近,一定要勞役一下你才安心!.........完全像老朋友一樣,一點忌諱也沒有。

週六晚見完面,又約了週日晩再見。週日晚男與女的各自約了人食飯,女的約了某個前度,男的跟大堆朋友晚宴。而那個晚上,是另一個故事。
 

Tuesday, April 30, 2013

那些年。(19)。

第二次約會,是男的提議去看「交響情人夢」。女的全然不知道誰叫野田妹,也不知道千秋王子是誰,反正跟男的聊得愉快,看什麼吃什麼也沒所謂。

「圓方」看完電影後,男的問女的想吃什麼,女的沒主意,於是男的提議乘計程車去尖沙咀吃串燒。飯後,男的提議送女的回家。不是乘地鐵,而是乘小輪,由尖沙咀去灣仔的小輪。路上,男的跟在女的後面,用手摸了摸女的髮髻,說了句「好可愛」。……(戀愛大百科:當你認為對方可愛的時候,應該不多不少都有點喜歡上他/她了。嘿嘿。)

一個星期後,第三次的約會,也是去看電影。約了在IFC看「志明與春嬌」。看畢電影後,男的又送女的回家,以散步的形式,由中環步行回灣仔。兩人維持著一點距離,並肩地走著。彼此也有一搭沒一搭地聊著,男的首次開口問,你還有念掛前度嗎?女的說,沒有啦,以前的不樂,只因為想不開而已。男的聽後,沉吟兩秒,繼續談笑風生起來。

三次約會過後,女的對男的態度依舊,但男方找女方的次數明顯多了。有次在電話裡,女的說,不如你說個故事我聽吧。男的聽後就罵,黐線,邊有故事講?!翌日,男的去買火車票準備回鄉時,神推鬼撞地順道去了趟書店,買了本「阿濃說故事100」。但他留待著,沒有即晚唸給她聽。嗯。

(從任何的蛛絲馬跡裡,如果你發現到自己異於日常的話,那代表了你有可能已陷入了情網)

三月尾的一個早上,女的如常在辦公室工作。忽然收到一個包裹,打開一看,是自己最喜歡的三套電影的影碟。女的傻乎乎地坐在那裡發呆,第一次有點心如鹿撞的感覺。(也太不濟了吧?!人家幾隻影碟就能打動你……)當天公司有點事情發生,她的拍擋像倒瀉大便一樣地忙著收拾,但女的卻整個早上都在魂遊太虛。

 

Friday, April 26, 2013

那些年。(18)。

經過兩週燃燒金錢式的瘋狂互傳短訊後,大家又因此熟絡了一點。但男女之間的好感,那種曖昧的忐忑不安感,或者是朝思暮想的甜美感,全部都沒有。一點也沒有。因為女的完全沒有想過,原來站在燈火闌珊處的那個人,可能就是真命天子。

或許因為太近吧?有沒有發覺,人們總愛望向遠遠的事與人,最好能夠摘下星宿,卻忘了路邊的花花草草原來也很美。

生日當天的凌晨,準時十二點正,男的傳了一個短訊給女的,祝她生日快樂。咳咳……說實在,女的從來未試過有這種舉動,不用睡覺嗎?祝賀的話,白天說也不嫌遲吧?幹嘛要對準時間來這一套呀?所以當時女的聳聳肩,不以為然。女的同伴卻說,人家把你放在心上呀,所以才有這種舉動啦,試問一個不相干的人,你會這樣對他嗎?你會較準時間來這一套嗎?女的聽後,口罵黐線,但心裡卻暗暗想到,又好似有道理喎」。

當然,翌日已忘了這個蛛絲馬跡,繼續快活。

Thursday, April 25, 2013

那些年。(17)。

初次約會過後,女的對男的印像OK。只是OK,因為並不深刻,沒有一見鍾情那種激昂,也沒有螞蟻見到蜜糖那種歡喜的感覺。結論可以很簡單,就是男的看來是個穩定的人,有正常的背景,有正常的工作,有正常的做人態度。整體而言,就是正正常常。

「正正常常」的男人討人喜愛嗎?平心而論,並不。女人都愛那些有點壞,有點邪,有點不正經的男人吧?因為那類男人,才顯得有趣。不過,鑑於女的本身也是個有點壞有點邪有點不正經的女人,所以她反而覺得正常男人,也有其可取之處(什麼世界?!)。

第一頓飯,是二月尾。之後的兩星期,大家依舊用短訊或電郵形式來溝通,不過頻率肯定是加強了很多。心情是輕鬆愉快的,因為沒什麼期許,也沒什麼企圖,大家只是談談話,又不用故作高深,所以聊得很愜意。

女的在三月中生日。在女的生日前一晚,發生了件事…….

Monday, April 22, 2013

Dirty Dance。





上週六看完[Dirty Dance]後大呼精彩,基本上沒有冷場,好些男舞者托起女舞者的經典場面,都讓人看得心花怒放。改編自1987年同名經典浪漫愛情電影的賣座大型音樂劇[Dirty Dance]已於香港文化中心大劇院盛大公演,最後一場將延至512日。

為何[Dirty Dance]的中文譯作《辣身舞》呢?哦,因為好多幕都是男女舞者貼著跳的,很激情那種。那麼為何辣身舞的英文叫[Dirty Dance]呀?哦,原來是有原因的。話說在那個年代(舊世紀),即使開放如美國,但仍有強勢的階級觀念,故事是說一個17歲兼有良好家庭背景的女孩,戀上了英俊的窮舞蹈教師,兩個來自不同世界的人,一拍即合,在那個暑假裡不停激情地翻雲覆雨……咳咳我意思是,轟烈地渡過了一個難忘的暑假。而翻雲覆雨當然觀眾是看不到的,因他們用舞蹈代替了那些激情。

導演Alan Swerdlow表示:「《辣身舞》是一個不朽的愛情故事;一個十七歲少女初嚐愛情的故事。女主角在這段愛情中,所經歷的叛逆和成長,不同年紀的觀眾也能有所共鳴。年青一輩的觀眾可能正面對跟主角們相同的問題,而年長的觀眾則可藉故事懷緬其青蔥歲月;無論有否看過原裝電影,你都會對這愛情故事深深着迷。」(這段我是抄的)

有時間有閒錢的話,不妨約心儀女孩去看一場,包保不會讓你失望。

Friday, April 19, 2013

萬物有時。書信有時。


D一起即將踏入三年。說長,當然不算長,但比起時下的速食戀愛,又像已過了一世紀。這三年裡,我堅持做著的,是寫信給他。一週三至四封,偶爾看到什麼有趣的報導,會剪下來寄他一起分享;沒他作伴的旅行,會天天給他捎一張明信片;逛紙品店最大的動力,是找些特別的卡寄給他。

每當我想到,老去的時候,我倆拿著那些信一同回味時,就更有恒心地寫下去了。

*****

想起以前有個前度,人是頗浪漫的,他曾持續地寫信給我長達一年,幾乎是天天一封,風雨不改。別以為是中學生談戀愛的年代,而是大家都用電郵甚至以短訊來溝通的此時。後來分開了,那些信完完整整地被擱在桌子下的大盒子裡。沒有意慾再拿來看,但也未捨得扔棄。

我一直深信,到有天你想放下的時候,就會放下,何必勉強自己訂下死線,要在何年何月日將他淡忘呢?

一段日子後,物轉星移,當我再次將那盒信件拿出來時,是打算將它們先撕後掉。一點留戀也沒有。留著舊東西有什麼意義呢?既然都不能一起,那麼就什麼身外物都不重要了吧?好的回憶我會留在腦海,不好的記來也無謂。而更重要的,是那些信,我知道今生今世也不會拿來重溫的了,既然往事已矣,那留來幹什麼?

我較喜歡乾淨俐落。

男人卻有點不同。他們大多都念舊,即使口裡沒說,但行動可以代表一切。有多少男人,還保留著初戀時的一件半物?很多(或者只是你不知道而已)。未必是不能忘情,可能只是憑弔一下流逝了的時光。

Thursday, April 18, 2013

那些年。(16)。

飯後尚早,男的提議去喝杯東西,女的說好呀,不如去喝奶昔(!)。男的說,吓奶昔?我最怕甜食喎,而且奶昔甜爆喎。女的說在九如坊有一間喝奶昔的,好好味啦,而且喝完就會得到幸福,那是千古流傳下來的不死傳說啊!(咳咳,女的總是這樣,想做的,就一定要達到目的,即使吹水不擦嘴)男的聽了她一輪鼓吹,當然心裡有數,不過為免掃她興,也就與她以散步的速度,去了那間傳說中的奶昔店。

妖!去到時才發現,原來剛剛結了業!人算不如天算。兩個人面面相覷,女的更是失望到頂點,即時謝皮。男的看見如此,就提議說,你想喝奶昔的話,不如我們去灣仔的SHARK N BUNS啦。

於是,兩個人又以散步的形式,由九如坊踱步去了灣仔。(你一定會問:現在車費很貴嗎?為何不乘車呀?!嗯,因為一來大家都喜歡散步,二來嘛,如果乘車的話,你眼望我眼會很有侷促感;三來,女的怕男的又給她看食物的照片)

由九如坊散步去灣仔,漫漫長路。大家說說笑笑(無聊事情)轉眼就到了。坐在餐廳裡,他點了啤酒,女的要了可樂(最終沒叫奶昔,因為渴得快死了)。期間女的談到想去當導遊(!),專做單身專業人士團,一團有十來人,男女參半,看看能否撮合姻緣,而且也是一門大生意啊!(女的看來很有雄心壯志想當商業女強人)男的一聽到,馬上雀躍起來,說如果真能成團,記得叫他一齊去(!!)。女的以藐視的口吻說,吓你是專業人士嗎?你的樣子看來像個小混混。男的聽後又爆粗口。

算是一個愉快的晩上。男的送女的回家(戀愛專家教路:男人無論住多遠,但初次約會最好送女方回家,即使她是否你杯茶也好,那是紳士風度來的)。臨走時,來了個禮貎式的擁抱。女的送上小禮物,說謝謝男的款待。

精彩處是:回到家,女的望向鏡中的自已,WTF!怎麼那個睫毛液糊得像在東北大蠻荒暴走十小時後再被盜匪拖行鞭打了半天的妝容呀?唉,想必是常常不停在大笑滲眼淚,才會引致這個局面吧?
(很久以後,女的有次問男的,喂第一次約會你看到我的睫毛液全都糊掉了嗎?男的想了想,答,沒有呀………他當年眼裡看到的,是一個直接簡單有點喪狂的形像,而非樣子)

Tuesday, April 16, 2013

口味與品味,還有Decent。

*口味與品味,從來是兩件事來的。你自己喜歡的,叫「口味」,被大眾廣泛認同接納,有範圍可循的,叫「品味」。千萬不要說自己有品味,會被人暗笑的。因為有品味的人,除了有品不會自吹自擂,也很低調!(好的,我承認自己沒有品味,但起碼,我重口味!)

*嗯,說件小事。我認識的D San其實並不俊俏,但在我眼中,他是很Decent的。衣服鞋襪千篇一律是素色的黑白灰藍,沒有多餘的圖案與裝飾。對穿著的牌子也很長情與統一,來來去去就是ZengaTod’sAlexander WangArmani等等隔個星期去髮型屋修剪一次頭髮;指甲永遠修得貼貼服服;看Casa那類雜誌,或一切與經濟有關或者要動腦筋的書;抽雪茄喝紅酒;出入的文娛場所是文化中心或藝術館;人很低調也謙遜,因為明白世界之大……黐線的嗎?在畫冊中走出來嗎?(普遍讀者看到這裡,一定會在大罵)OKOK當然他也只是一個凡人,他也會看MILKTAO這類雜誌,原因是要知道潮流的走勢喎;也會在家為了新的ONLINE GAME而沉迷;也會落街吃碗麵時戴CAP帽穿球鞋短褲,除下CAP帽時頭髮像是一餅東西那樣……

總的而言,或者Decent,只是給我的一種感覺。相處了三年,他就是給了我這種感覺。

Monday, April 15, 2013

【只穿喜歡的】復站。

*終於,只穿喜歡的復站雖然有人以不屑的口吻跟我說,你這種三分鐘熱度的人,我看你堅持得多久……嗯,我也不知道,因為早上在最趕忙時,還要麻煩幫工或家人幫我拍照的話,想想也很頭痕。但我又無理由,自己為了這種事去買個腳架吧?

*故此,希望大家慷慨就義,落力投稿,大家交流一下穿衣心得,也可藉此繼續只穿喜歡的下去!

*怎麼忽然會復站呢?因為,這幾年我都沒怎買衣服(OK少少梗有),所以想看看自己,怎在有限的資源裡穿穿戴戴。不過話說回來,打開衣櫃,好些衣服都買回來好些年的了,但依然可穿性強。這引証了我的格言:可以穿十年或以上!

*堅的啊!質料好,款式簡約,即使幾年再幾年後拿出來穿,我也不嫌它過時

*這也引証了我的另一個格言:寧願用那舊錢,孤注一擲地買一件精品,也不想分散投資在只是OK喜歡的單品上。我是那種情願會用萬五元買件外套,而不會拆散買五件衣服的人。

*這裡依舊秉承舊傳統,網主只會刊登自己的無頭照片。不是因為我低調,而是我有自知之明,有時候的裝束,應該會被人打。不過希望大家踴躍寄來的照片,是有樣子的,有頭即登!寄下簡單的介紹連名字,等大家一齊歡呼一下。

*照片可以電郵給我:thyme27@hotmail.com。期待啊!

Sunday, April 14, 2013

那些年。(15)。


最終那頓飯吃了接近兩小時。所有點菜的事宜,由男的拍板,女的其實並不嗜吃,也不懂吃,所以就沒什麼所謂的樣子。

坐下時,大家都有點不知怎好,只好說著較門面的話。說著說著,男的忽然認真起來,向女的道謝,說看了她的網站多年,那裡為他帶來了無窮的樂趣,很衷心的謝謝她。女的心想,雖然寫的東西很無聊,但自已的文字可讓人感到愉快,也算是功德無量的一種吧。

其實,兩個陌生人初會,是真的沒什麼好聊的吧?尤其大家都抱著平常心,不是想獵食那種,除非他/她本身就是你天造地設的那位,又或是一見鍾情那種,否則,多數都是平凡無聊的對話。電影美化了男與女的初會,常讓人們帶有無謂的憧憬,不過現實往往是殘酷無情的啊。

整頓飯,男的都頗淡漠,看得出是頗被動的人,女的就想,唉我不入虎穴誰入虎穴呢?於是只好主動地與男的攀談。譬如問他,是什麼星座?呀你覺得自已浪漫嗎?你做過最浪漫的事情是什麼呢?你哭得最厲害那次是為了什麼呀之類………也許第一次見面問這些有點奇怪,不過女的就是這樣的人,想到什麼就直接問了。你要她跟人聊民生政治經濟,她反而會死。

想不到,男的也一一作答,而且描述得很詳盡!(佘詩曼溫馨提示:在約會初期若果套到這些猛料,將來進一步發展時,就可以當備案了。嘿嘿)

對男的有了初步的了解後,女的問,那麼你平時的嗜好是什麼呢?男的答,吃吃吃。繼而秀出電話裡的照片,逐一解說,說時不單眉飛色舞,還繪形繪聲地說著什麼味道與氣味……如是者,在看了百幾二百張照片後,女的己呈殭屍狀,木無表情了,但天啊!看來電話裡還有上千張的照片怎辦好?!

女的看準機會地說,呀你好厲害呀怎麼你全記得那些照片的由來呢?(其實想杜絕他再講解下去)
男的:當然記得啦,吃過做過的,我全記得,難道你會忘了你的前度有誰嗎?(事後才知道,他的確有著過人的記憶力)
女的:我真係會唔記得架喎!(也不是故意抬扛啦,而是她的記性很差,記憶力只比金魚好一點)
男的:!!!仆街!!!

這種粗鄙又互不相讓的對話,怎看都不會出現在互生好感的男女身上吧?而當時,大家確實沒有想過,原來前面有條長長的路,等著他們一起走。

Thursday, April 11, 2013

那些年。(14)。

(初次約會裝束寶鑑:當晚女的穿了牛仔褲,正常的TEE,再加了一件外套。沒有賣弄性感,也沒有什麼過火的打份,但是,為了隆重其事,她破天荒地。化。了。粧。OK,其實也只是塗了睫毛液而已)

女的以為握一下手,該可以振奮一下人心吧?豈料男的看到她伸出手後,即時的反應是呆了兩秒,然後有點不情願地以緩慢的速度也伸出手來握了一下。(打擊啊!)。

男的在蘇豪區的Tapeo : Bar De Tapas y Vino訂了位,吃西班牙小食。由H&M徒步走上蘇豪,也要十來分鐘。女的當時心慌慌,死啦怎辦好呀,他樣子那麼嚴肅,會不會跟我談政治架?

幸好,沒有。那十多分鐘的路程,男與女的談的卻是無聊的事情,當然,沉默的時間,也佔了一半。(打擊啊!)。

由於直上那餐廳的路又長又斜,接近餐廳時,大家都在劇烈地喘著氣,他忽然說,「咦你看來好辛苦咁喎」,女的死命說:哪有?我一點也沒事(邊說邊要忍著喘氣,都快窒息)然後她又回敬他說,「看來快死的是你喎」。忽然的這種唇槍舌劍,反而把彼此的生疏感中和了。
女的帶著微笑,與男的一起進入餐廳。

Wednesday, April 10, 2013

那些年。(13) 。

初次見面,約了在中環的H&M門口見面。當時大家各自的算盤是這樣打的:先去比較隨意的小餐廳喝杯東西,如果談得順意的話,就可以直落晚飯。這當然也是最基本的「男女見面熱身法」,永遠永遠不要初次見面一坐下就吃飯,因為假如貨不對辦的話,那頓長達起碼一小時的飯,會食而無味。

約好1830會面,女的早到了五分鐘,不過去到時,已遠遠見到有位木訥的男人站在H&M門口垂頭看著手機,偶爾抬頭張望。看來,樣子很惡!而且那種面形與神態的男人,看來也不是易相處的類型。女的心裡怯一怯,也只好硬著頭皮上前打招呼了。當時她的想法依然是,合嘴形的話,才點餐吧!否則喝一杯可樂後佯裝不適就起身走,沒人會怪自己的。

咳咳,女的主動上前打招呼(也沒理會否認錯人,因為直覺告訴她,就是他了),「Hi,我係Zoyee呀」說時揮動左手。打招呼的同時,簡直七情上面,親切與熱誠共一爐。男的呢?!果然不出所料,男的望望女的,冷冷淡淡地「哦」了一聲。......真是,讓人如遭雷殛的反應啊!

此時配音員出現:「天!請告訴我究竟這位男士什麼事呢?吃了「冷骨散」嗎?為何那麼COOL呀?這樣的話,好難做架喎……

女的看到男的那麼冷酷,假裝鎮定地伸出手,與他大力地握了一下。

Tuesday, April 09, 2013

那些年。(12)。

終於,等到了初次會面的那天

題外話:忽然想到曖昧這個名詞。我想,曖昧是戀愛初期最惹人爭議,也是最讓人著迷的一個時段吧。曖昧期可長可短,視乎男與女的,是個怎樣的人。如果男方是個較注重溝通的人,那麼就可慘,因為曖昧期會因為他的觀察與忍耐而無限地延長;假設男方是個比較想快點肯定彼此關係的人,曖昧期就會因他的表態而縮短。因為一旦肯定了關係,男方就可在女方的身體上找到樂趣。這也是正常男人的想法。

不過若男與女共同站在曖昧期的戰線上,女的又較容易失守。因為大多數女的,體內都有種「渴望被愛」、「被肯定」的旺盛基因,彷彿一刻都不能等似的。故此,女人們都會以旁敲側擊或威迫利誘的方式,以求盡快結束曖昧這個階段。

而這個連續系列裡的男女,卻都有點異於常人。男的未必享受曖昧期,但肯定是個注重心靈溝通多於肉體歡悅的人。這類人,是不輕易表態的,除非他認為面前的人,真的可以走下去。女的呢?更恐怖,因為她竟是享受曖昧期的那種人!反正她愛自己,也自我肯定,所以不必有求於人。

回到重點:男與女的,去到相見的那刻,還未到曖昧期啊!因為,那將會是更長更遠的一段路。

Monday, April 08, 2013

身體。健康。

每年例做身檢的我,向來也沒什麼大問題。前陣子發現腋下的某個小瘤不斷增生,直徑有手指甲那麼大了,去找專科醫生看症,他說不像是惡性的東西,臨床經驗告訴他,那是一個正常的纖維瘤,不過位置長在敏感的地段上(近胸部),還是最好切除吧,始終,潛在著未明朗的變化。而且切割出來後,也要拿去驗一驗以便安心。我當下就說好吧,那麼約個時間割除吧。

事情就那麼定了。醫生掛牌的醫院是港島半山的「嘉諾撒醫院」。我還是第一次踏足那裡,當天給我的第一個印像是,啊好殘舊的醫院啊!這裡的設備齊全嗎?!

然後由登記、換衣、等待去手術室、做完手術後的善後手續等等,都讓我覺得,「服務,應該是這樣的」。那裡的醫護人員都超級細心/貼心,像我,只做一個微小的手術(局部麻醉而已),手術室裡除了醫生,竟有3-4個護士在待命,而且不時有護士向著我微笑問好,嗯當時的佈局是有一塊藍色的布,將我與手術的部份隔開,而我的頭部,像被整個營帳包著一樣,很有種被放逐的感覺。

做手術期間,我看著那個手術用的大光燈一直在想,幸好今天搽了防曬,否則肯定會被它無情的曬出雀斑吧?!……邊想,耳邊同時傳來手術刀聲及棉花印血的感覺。麻醉藥是世界上最偉大的發明之一啊!又想到在「Prometheus」裡,女主角在機械槍裡以先進的儀器將肚子縫合,好像是沒有麻醉藥的喎,真的很強!

手術完成,大約一個小時後,麻醉藥散去,真的真的好X痛。我邊與朋友喝下午茶,邊痛到失去理智地粗言穢語。

用了最原始的紗布包好傷口,因為防水的那種高效護理,對我而言是受不起的。我知道自己的皮膚對那種東西會過敏。於是問題出來了,嗯這陣子上半身都不能洗澡啊。

只好,盡量打坐不郁動身子吧這個星期(正在公司打坐中)。

Saturday, April 06, 2013

那些年。(11)。


短訊從來沒有減少,反而不停地增多。如是者,半個月又過去了。

反正男的不急,女的也就安於現狀吧。而且這種沒有壓力的無聊通訊,天天玩著也是過日辰的不錯選擇。

適逢女的即將生日,男的就在二月尾時傳了一個電郵給女的,以不經意的口吻問她,賞面吃頓生日飯嗎?我敢告訴你,女的在收到那個短訊後,馬上(在心裡)做出了一個勝利的V字手勢,終於終於等到這個有點木訥又不識好歹的男人約我了,她想。

女的簡單直接地說好,然後大家擬定了哪天,又選好了晚飯地點。

當時男的竟然選了幾間餐廳給女的過目,問她想去哪間。女的就想,呀他又幾細心喎。

嗯,初次見面的日子,很快來臨。而第一次的約會,當然糗事百出。

Tuesday, April 02, 2013

全是小事。


將會去做一個小手術,D說陪我去趟醫院。我說不用啦,微小如豆的事,我自已可以處理的啦。而我也不是口是心非的女人,即是表面說不用你陪,但內裡知道你不陪去的話,就會暗暗不高興。我總是有碗話碗的。

有人陪去醫院,可能某程度上會讓自已安心,不過我又想到,幹嘛要剥削別人的休息時間呢?在權衡過輕重後,我就真心認為自己去,一點問題也沒有。

在我來說,愛的表現,也只不過是一種體貼的表達。不是你死,我就陪你死的轟烈犧牲,而是在有限的時間及空間裡,讓大家都覺得自在。

*****

在一起的日子不算長,但千多天,也不是短。但他總有能力,在那些細微處,讓人感動。

有時候,他會靜靜走到我跟前,摸摸我的頭,親一下我的手。
有時候,當我做了些自覺微不足道的小事後,他會傳我一個電郵,說一聲道謝。
有時候,他會在我耳邊小聲說,我愛你,你是最重要的。

當無數個「有時候」結集起來,就變成了通往未來的路。

Monday, April 01, 2013

那些年。(10)。


女的得到電話號碼後,沒打。隔了幾天,見男的也沒有任何動靜,於是就傳了個短訊過去。意思大約是問男的,「如果我致電給你時扮聲,那麼你會怎樣呢?」男的以九秒九的速度回了短訊,說那該會是件頗有趣的事吧,女的又在短訊裡說,好吧,那我現在就去鴨寮街買個變聲器!如是者,一來一回了幾個短訊後,這兩個人的無聊因子就開始澎湃起來。

現在回想起這個劃破版面的初次接觸,女的也會深。深。激。動。,幸好自已踏出了主動的那一步啊老天!否則現在該還通著電郵,談著莫奈的畫或Frank Gehry的解構建築吧?神交不是不好,但是但是,有體溫的相會更好吧?當年他接近四十歲還是單身,總有原因的。嗯。

當一個無聊的人,遇上另一個無聊的人,會變成怎樣呢?答案是,一起無聊吧!於是在那個月裡,兩個人常有短訊的往來。其中一次是這樣的,週六的黃昏,女的在住所附近的街市(灣仔),竟看到高錕跟他的太太(那年剛好高錕得了諾貝爾獎,來了香港)。女的馬上傳了個短訊給男的,內容是:喂我在灣仔見到一個影響你好深遠既人呀!你估下邊個。
男的(回短訊):吓?!劉華呀?
女的:黐線,劉華影響你好大嗎?(當時女的完全想不到男的會答劉華囉)
之後男的又猜了一大堆,全都答不中。然後女的就告訴男的,那人是高錕。男的不解,女的繼續短訊說:因為高錕發明了光纖,所以你現在才可以透過電腦媾女呀!
男的晃然大悟:係喎!
(這位仁兄完全不明白女的話中有話,在諷刺他憑著電腦周圍認識女仔囉。)
數學題:究竟這個無聊的話題,用了多少短訊費呢?唉

P.S.而冰雪聰慧的女的,事隔很久才想到,週六的黃昏嘛,男的通常與不同類別的女人在約會,那天他也在跟別的女人約會,然後一邊跟自已互傳短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