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May 14, 2013

東京。愛。

我一直認為,旅行是促進感情的活動之一。在旅途中可互相了解,也可訓練自己的合群度,更能將旅伴看得清晰。
 
在旅行方面,我的幸運指數向來不賴。無論與一群人去,或只是兩個人結伴,每次都是樂無窮的。
 
由東京回來,箱子塞得滿滿,同行的人在所難免也要幫忙把我好些物品扛回來。邊執拾我邊打量,嗯這個重要(重要的定義是:趕著穿!)所以自己帶走;蛋糕餅乾也重要(對,因為趕著吃!),因此也自己帶走;那個不那麼重要(一個鮮綠色大背囊,像塊葉子一樣,我覺得將來去效外野餐一定用得著),所以塞給他;這個也不太要緊(買了好些胸圍與內褲,可能撞邪),反正家裡還有得穿……威士忌/床上用品/碟子/麻質襯衫/襪子/玩具統統塞給他,原因是:你的廂子,大過我的。 

整個旅程,我都在想,眼前這個人怎麼那樣好?由訂酒店的大費周張,到所有行程的繁碎議訂,都編理得井井有條。吃什麼逛哪裡去何處散步、以至對時間的掌握,都安排妥善。嗯,我的幸福指數又在標升。 

東京,是個容易讓人迷失的地方,我指購物。一心以為自己已對物慾免疫,但當站在五顏六色的商品旁,不止心動,簡直變成瘋狂。有很多個時段,旅伴都在等待中渡過。(無奈地)坐在咖啡館或茶室,喝杯東西,一等就幾小時。嗯,也試過一個下午喝了三杯不同的東西轉了三個不同的地方,又咖啡又茶還有啤酒。不是沒有感動的。 

我想,最讓我深刻的是,他說你慢慢逛,不用急,我在哪等你。然後,他真的一點也沒有催促過你,當你懷著歉疚的心去咖啡室找回他時,他也沒有半點的不耐煩。總是笑著問你,怎啦買了什麼啦?一邊伸手接去你手上的大包小包。………這算是愛情世界裡走出來的王子嗎?! 

有一天,去了散步。在倘大的草地上,我說要脫去鞋子赤足走走看。後來離開穿回鞋子時,他在我不知情的的狀況下幫我拍了照(怎麼顯得我的頭那麼大?!)。他又說,我穿鞋的樣子很兇惡(?!)。我問他,你穿鞋子時,會笑吟吟的嗎? .........這事其實讓我想到,也許真要感恩。即使我多蓬頭垢面,不修篇幅,性格也不見得好,但有個人在旁,待我那麼熱熾,還常常幫我拍照(照片裡的我,樣子更衰!)。

我以前常會問他,為何會喜歡我呀?他總是說些無聊/似是而非的答案。現在我都不問了,因我知道,緣份,該是天註定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