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D San在電話裡跟我說,現在我的blog一點新意也沒有,又悶又沒趣,又問我是否現時的瀏覽人數急跌。我說不知道呀,那個site-meter已於早前被我刪除了,反正我寫又不是要招攬大眾來看,即使現在沒人看,我也會繼續寫下去的。而且呢,我也不知道何謂新意,要我吞精夜噴經血才叫新意嗎?(肉蒲團crossover saw版,真的極具震撼之能事)
既然如此地被嫌棄,我以後不如專注寫「微博」算了。我要寫給那些關注我的人來看!
喂埋唻睇埋關注呀喂!(微博代號:zzl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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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說,自從這個月用了pocket-money後,我真的節儉不少。剛看break-down,哇我這個月有六千元的餘數啊!六千六千六千六千喎!好勁。有生以來未試過可以在一個月裡,儲到那麼多錢(!)。要開香檳慶祝。
我跟某位說,喂不如我送個xx給你做聖誕禮物啦(剛好可以拿那六千元駛盡它)。某位很有人性地說,你千萬不要送給我,因為儲蓄應持之以恒,你將它用了,那麼又怎叫儲蓄?(說某位有人性,是因為他每次說送我東西時,我都會打蛇隨棍上地說,「咁我可唔可以要三份呀?」是同一樣東西,要三份喎!)
嗯,快聖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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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程度上,我知道好些同性戀者喜歡著我。不是要追求我那種喜歡,而是朋友式的那種喜歡。他/她們也會說,你這種德性呀,好難引起我(們)的性趣。前陣子,有個像男孩子的女子常電郵我,浪漫得會拍下路邊的落葉,或湖水的波紋給我看。在照片旁,有時會引用幾句詩,有些是一首詞。再明白不過了。
我跟她說,假如我們相會在另一個時段,也許我真會試試看。每段關係的起始,只介乎是否適時。對與錯,向來無法定斷。而且我認為,在感情的世界裡,沒有對錯之分,只有值得與否。
走出動物園,可以遇上什麼動物,全與時間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