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March 29, 2016

有禮有禮。

上兩週與西先生及鼠小姐飯聚。見面時,西先生應該忽然意識到那是我的生日週期,於是忙亂中在背囊裡翻到這個送我。明顯,是打算買來自己吃的東西(價錢也是在忙亂中撕去的)。收到這包東西的時候,心那句,我超開心!因為這包東西我真的會吃呀,用得着呀!可以繼續環保地生活下去啊!(註:我是每天早上都以乾果撈麥片的)(下次送老人牌麥片給我也可以,紅色包裝的那種,因為我真的天天要吃!)

說到送禮,或收禮,我覺得幾十歲的我們,有什麼想要,已一早買了。所以當收到禮物的時候,總是戰戰兢兢,深怕不合用/不適用/不想用/不能用。我一心想環保想簡化生活,如果無端白事家裡因為別人而多了舊嘢,我會覺得被整(雖然自己偶爾也會買無謂東西,但那是另一件事OKAY?!?)。

最好的生日禮物,莫過於吃頓便飯,相聚一番。真要送的話,我會覺得送個蛋糕最最實際,譬如說,送去對方的辦公室,讓他/她能與同事一起分享。分享,從來都是美事。而且吃的東西大多都能討人歡心,吃下肚子,就能成為自己的一部份了,多好!

再者,若遇到合身邊朋友/情人的禮物,隨時也能送,不用等到生日或大時大節。

當然,若你好肯定那份禮物會讓你的朋友/情人驚喜,那不妨送吧。今年我收到最驚喜的禮物,是一支唇膏,因為竟然是想買的色調,心裡一陣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