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都失過戀,我也試過。如果以誰先提出分手,對面那個要默默接受來說,失戀理應是默默以被動式接受分手那個吧。這種情況在我身上出現得不多,人生直至目前為止,只有兩次。
我常常說,失戀是大晒的!不對,應該是大X晒的!你可以在雨中嚎叫;你可以站在天台扮跳;你可以酩酊街頭;你可以在深宵打擾你的EX/你的朋友………無論怎做,你都有特權。但請記住,這種特權是有時限的。如果頭幾天你如此失常,大家會體諒你,趕來安慰你。如是者,持續幾星期的話,人們會對你失去耐性,然後大家都會怕了你。
失戀雖然是大晒,但也沒什麼大不了。我覺得大前題是不要麻煩到朋友,不要搔擾到街坊,不要難為到家人。簡潔點來說,是要克己。即使失戀大X晒,也要克己。可惜大部份人都不太明白這個做人的道理,換來更進一步的災難。
我的失戀週期,短則三天,長則一週。悲傷過後我會重回軌道繼續做人。不是我不投入去愛,只是我更懂得自愛。而且,重點是我見過無數個失戀的人,將身邊的朋友弄得筋疲力竭,大佬人家沒有義務去收拾你的爛攤子嘛,幹嘛要用負能量去折磨別人呢?
兩個真實個案:
1)朋友前陣子失戀。是屬於理智型的失戀。由她提出分手,對方默默接受。照理這也不算是失戀吧(也許由誰先去提出分手真是一件值得探討的事)。在這裡我只想寫寫關於她對這段戀事結束的態度。
她本身是個既理性又感性的人,分手後,態度是平和且堅定的。她完全知道自己在做什麼,也清楚明白往後應該怎做。她當然沒有去醉酒鬧事,反而穿上跑鞋落街跑步,假日就出外走走,繼續做著自己喜歡的事。生命沒有因為這次失戀,而有所差池,反而頓悟了更多。作為她朋友的我,深深佩服也暗暗自豪,能有這種朋友,是多麼自豪的事呀。
2)我有時會想,自己是否時運低?為何總會招惹到那些失戀的苦者來向我申訴?朋友都算,我甘願為朋友做一個聆聽者,但問題是好些都是不太熟的囉。試過在半夜收到公司前司機的電話,邊哭邊說做人好辛苦(WHAT??!明顯飲大咗);試過在深宵收到不太熟的人的來電,說自己失戀需要找人舒緩情緒(結果一談就三小時);試過凌晨收到EXEXEX的電話拷問我為何如此狠心(放過我吧都多少年了?!)………所以我學精了,現在的電話,在晚上十一點後會被我調較到Do Not Disturb,除非碰巧我在電話旁看到有人致電我,否則電話是不會有任何顯示的。
究竟那些人,有想過別人嗎?以為自己是宇宙的中心點,別人隨時隨時都會為他/她候命嗎?
你最怕哪種人,你就會警愓自己千萬不要變成那種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