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March 10, 2017

一些體會。

by Monika Forsberg

前陣子與老朋友飯聚(相識廿年的朋友,算老了吧),期間談到近況與想法。他提到的某些觀點,再次讓我重新審視了一下自己的做人態度。

吾友近年活在黑暗裡(不是坐監那種),但有足夠能力改變現狀,不過吾友採取一動不如一靜的作戰態度,舉個例:你明知吸毒最終會死,而你有能力戒除卻什麼也不做;你明知賭錢會死,不過你依然堅持借錢都繼續去賭;你明知與人渣一齊沒有好結果,卻不能離開他之類之類。

我們整枱人聽罷其故事後,不禁炒蝦拆蟹狂爆粗口,直呼不人道,又說其生活態度簡直令人髮指。然後,吾友在眾人的非議下呷了一口茶,轉頭問我的生活近況,我說咁咁咁咁啦(粗略交代了一下自己的近況),友聽後就說,「只有當事人才清楚知道怎個狀況才適合自己吧」。

嗯,想說的是,我們總會理直氣壯地談到自己的抉擇,而那個抉擇好多時未必得到世人的共鳴,甚至別人會認為「有無搞錯呀?!」,譬如說:丈夫有外遇但你拒絕離婚;婆媳糾紛但你只幫老母;女友是個超級港女不過你仍痴心塌地.........無數的光怪陸離在外人看來總是不明所以,不過只有當事人,才會明白箇中的苦衷與初衷吧。

我們習慣了批判那些超越自己想法的人與事,而我們在某程度上,也被某些道德倫理所綑縛,我們的想像力不再豐富、我們的同理心已被埋沒,我們只站在高地上說東說西。但我們是誰呢?

感到非常的慚愧。雖然常說要站在別人的位置去想、要懷着同理心去體諒別人,但往往人的劣根性又再呈現,忽着去批評,去表態,去給意見。

親愛的友,謝你的輕描淡寫讓我重拾初衷。對呀,只有當事人,才明白自己的處境與需要,我們可以做的,就是聆聽與支持吧(只限知心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