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March 09, 2008

三件事。

1)昨天朋友E小姐上京遊玩。臨走前的那個晚上,她午夜傳我短訊,問我要不要「福娃」。我發覺我那些朋友,真的好愛我囉。怎麼一想到上京,就會買福娃送我先?實情是,才俊上回已托同事在京,買了一盒福娃來,分派給大家,一人一隻本來是好開心的,像結義般,每人都有一隻,情比金堅(?)。但不知怎的,在散席時,那些福娃竟全都落到我手中。並不是我要求的啊大哥!

2)昨天放學,我又刷新了紀錄。我由「「演藝」快步走至銅鑼灣「信和中心」那邊的「脆脆」,只用了13分鐘!13分鐘!!下屆競步走我一定要參加,肯定可以奪冠。

3)昨晩與CA小姐吃飯,飯後甜品,是世貿的「發記」。我們坐在近上落電梯的位置,忽然有人拍打玻璃欄,一看,哇,竟然是「Teddy MoMo狗」呀(!)(一位很久不見的舊朋友,大家原先都以為他死了)。昨晚MoMo與女友一起。MoMo與我們打過招呼後,與女友先行告退。Ca小姐馬上問我,何解我們會看不到他倆的?
我:因為我同你熱戀中丫嘛。
Ca小姐:妖!
我:肯定佢地已感情變淡啦,否則點會留意到身邊其它事物唧。
Ca小姐:咁你又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