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去做運動,只一心想減肥(但那個時候一點也不肥!才48KG左右。現在則肥到豬油糕,有55KG!不過我依然有很勤力去做運動架吓,肥到這個磅數的我,是否應該去抽脂?!)(只好安慰自己那是肌肉啦,肌肉重過脂肪的)。
中段的時間去做運動,已不是想減肥了,只因為喜歡出汗的感覺。整件上衣濕透的感覺非常爽,像經歷了萬天的災劫後逃出生天。但其實只是SPIN了一小時或打了拳一小時。
說過五萬九次,我不喜歡做運動,現在驅使我一直做的動力,就是每次去與不去間,我選了前者,然後當超額完成後,就有種戰勝自己的感覺。
再說一次,做運動真的好X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