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January 23, 2017

穿衣哲學。

穿衣買衣於我而言,已跨過一個又一個的思想之峰。所謂行軍十年,必有體會」,我穿衣買衣幾十年,也有好些小想法。

以前買衣,為了不想天打雷劈,故此常常會說那些衣服起碼能穿十年八年。這個概念呢,是對的。那些衣服當然可以穿十年八年,甚至我死它們也未殘,但重點在於,我真會穿十年八年嗎?真的會嗎?

答案是,不會。雖然款式經典,十年後穿出來也是長青樹一棵,不過鑑於人有貪新鮮這個惡習,所以基本上那些衣服幾年後你已會覺得阻眼篤鼻。我的抽屜裡當然有十年甚至廿年前買下的衣服,但那肯定與一個個的故事有關。然而你也應該知道,抽屜裡的故事不應多,幾個就夠。

不再想穿欠了新鮮感略嫌舊了的衣服怎算好?近日看新聞,連環保組織也出來呼籲,說捐獻太多,他們無力消化。難道第四國家的阿叔要穿ARMANI來耕種插秧嗎?(新聞好像說因為地球暖化,好些窮困的炎熱國家根本用不到那些皮褸大衣保暖褲)

我那些不再想穿的衣服怎好?嗯,N年前已開始送給家裡的傭人。但有些明知她不會穿(不要問那是什麼衣服,我只能保證沒有登台衫那麼耀目),怎好?我也不知道。只好塞在衣櫃裡,等年終大掃除的時候,一堆清理出來後..........再交給傭人!(人渣!)

每年總有幾次傷心的時候。而這些傷感,來自某些我特別喜愛的衣服。鑑於本人很有冒險精神,那些標明要乾洗的衣服,我統統麻煩傭人拿去手洗(除了西褲)。於是,年中總有幾件衣服令我欲哭無淚,原來手洗真係唔WORK架?!」(多數是甩色/變形)。但往好的方向想,也算是有種如釋重負的感覺吧。因為假如有天我厭倦了它,它的下場會更慘,倒不如現在帶給我一點傷感,讓我記住更好(只穿過一次啊老天)。

多貴的手袋,也不及一個輕身的手袋。這是我這廿年來的買袋心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