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我而言,有計劃總好過沒有計劃,雖然,計劃往往又趕不及變化。
遺書我在去年已寫好,還找了見証人簽名。都是很粗略的那種,畢竟嘛,遺產(首飾、金錢與房產)也不多,那些衣服鞋袋,也不會有人要。不過今天看來,那份遺囑確實差勁,我甚至遺漏了多個銀行的戶口號(對數字沒太多概念的我,手中有多少個戶口,也不太清楚,都不知道自己沒被人騙財騙色,是怎活過來的)。
至於死後計劃書,文中提及了好些值得深思的問題。
器官要捐贈給有需要的人嗎?
當然。我深信自己的器官都是OK的。眼角膜啦,心肝脾肺腎啦,全都可以捐出去。又或者,也可以做「大體老師」。將死後的驅體,捐給醫學院的同學們進行解剖,讓他們活學活用。
我不拘泥有沒有全屍這種概念,反正死了,可以做些有貢獻的事更好。
希望土葬、火葬,還是其他?
火葬。然後骨灰可以撒在政府設定的墓園裡。可以滋養花草樹木,可以為人遮蔭,來看我的人,也可以散散步呀,多好。不用立碑,無需任何世俗的儀式。我一直認為,思念我的話,在心裡就好。如果一切的繁文褥節只因世俗所逼,那真的好慘。我又慘,在世的人又慘。我死後,並不需要那些。
葬禮會以什麼形式進行?
簡簡單單就好。在醫院去世的話,直接送往火葬場。如果因為什麼突發意外的話,屍體會直接送去殮房,那麼就由殮房送去火葬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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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憶中去過最難忘的葬禮,是以天主教儀式進行。整個禮堂都是白色的鮮花,有教友唱聖詩,死者的朋友輪流出來說說感受,以及與死者的一些趣事。整個葬禮,傷感,也溫馨。沒有喧嘩的禮堂,沒有破地獄,沒有元寶蠟蠋香,我喜歡這種告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