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March 14, 2007

公 筷。

這世上,總有些東西,你認為是極度無謂但又具有重要用途的。其一,是「公筷」。與不相熟的人同桌共餐,沒了公筷,我會感到末日降臨。雖然愛滋病不會經過食道傳染,但還是很不衛生吧。

遇過有些先生小姐,該是一時忘形了,公筷也不用了,索性用著自己的筷子,橫行無忌地在餐桌上東挾西找,我覺得好噁心。所以跟不太相熟的人共膳,我除了用堅持用公筷外,也只會挾那碟菜餚的最旁邊位置。感覺上,那裡好像未被污染,乾淨一點。

跟朋友們共餐,就不用顧慮到這些。其實不是一樣嗎?都是別人的口水啊!但問題在於,那個人我認識的哦。又是雙重標準。


有什麼比相濡以沫更讓人感到親切呢?一杯雪糕,三個人一起吃。你一匙我一匙的,口水與雪糕交融在一起。這裡面,是否也包含了信任呢?今天我在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