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June 23, 2015

速 剪。

@我是那種很懶的女人。不會化妝,也絕少去髮型屋,唯一會為自己做的,是用些好的護膚品。一年到頭都很懶散,穿的戴的也不再執著。現在我的衣著很正常,是個稱職的低調OL

@
去年年頭去燙了一次髮,年中的時候稍作修剪。然後呢,就是沒有然後。差不多一年沒去過髮型屋。嗯,如果多幾個我這種人,髮型師這個行業會崩裂掉吧?

@
向來剪髮也是處於打游擊狀態,沒有什麼固定的髮型屋及髮型師非光顧不可,每次也很隨心所欲,所謂的「行到邊,剪到邊」就是如此。我覺得這樣挺好,有種試煉當天運氣的感覺。

@
不過,我的要求很低,所以剪我的頭髮也毫無難度。

@前幾天,我去了那些$50速剪的小店囉!很佩服自己,能屈能伸。但是剪完後我又想講,呀又真的OK喎。集齊(只收$50(不用十分鐘,免等)(剪得很有水準)於一店。

@
一坐上椅,就開動。直接剪,不用洗頭,剪後幫你吸吸髮碎。完。

@
當然人人的要求有異,如果你要求$50完剪到你成個沙宣模特兒咁款,的確是有點難,不過如果普普通通平平凡凡的髮型,一定交足貨有餘。

@
我身邊有些男性(D是其中一個例子),每兩週修剪一次,而且是去那些超貴的名髮型屋,我實在覺得難明。好多時我都提議說,不如我幫你修啦,他都會馬上借故逃走。

@
對了,想到一件事。小時候我也曾想過當髮型師(任何人小時候,都是志願多多的吧?這不是罪過),於是常拿自己的玩具來實習,BARBIE是其中一個主要目標,長長秀髮的她,最後變成了PUNK頭。BARBIE被改造後,手痕技癢的我竟然拿了一個軟淋淋的公仔來剪囉。那隻公仔,是馬來的。馬的頭上及背上有鬢毛,我發揮無限創意,將那些毛剪成鋸齒形啊!

@
不過髮型師的夢很快就醒,記憶中好像也沒其它東西犧牲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