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July 23, 2012

那些年的事。

關於分手,好像,血氣方剛的人們,都曾經有那麼一次完全忘掉了自尊,而放下身段去挽救那段瀕臨萎靡的愛情。我,也不外如是。當然那已是石器時代的事了,不過有些片段依然深刻。不是要迫自己惦著,也從無刻意忘記,總之就是一段往事,嗯,教了我一點做人道理的往事。

以前年輕,做什麼都以感覺為先。有這種本質的人,是不會理人死活的,往往是想到什麼,先滿足自己的慾望,做完才算。而與這種人一起,好處是生活會很精彩,因為他們都愛玩,從不容許生命沉悶;缺點是與他們結伴,你不會明白安全感為何物。

後來結識了一個人,朋友的表哥。去了兩三趟街,還帶我上他家見他父母,一片真誠的樣子。當時我的想法是,嗯試試無妨,反正沒遇過這種類型的男人(表面很成熟穩定,事業心很強的那種。要知道我這種人,當年所吸引的,都是愛玩愛刺激手裡即使有盤生意卻又荒廢正業的男人)。

好戲是這樣發生的。好像是週日吧,我倆去了沙灘(其實忘了,大概就是outing去了郊外的地方吧),午飯後回了他家取行李,接著送他去機場。他當天晚上要飛回北京談公事。

在機場送別他後,也沒什麼異樣。那個晚上他沒有致電我。我當時沒有為意,可能就是太忙之類而忘了給我打電話吧。第二天(週一),全天沒有電話,到了黃昏,我致電他,沒人接聽。連續打了幾通後,同樣的反應,當時我是擔心多於一切。週二與週三繼續嘗試致電,是失心慌那種瘋狂地致電,沒人接聽。週四再打,他接聽後聲音冷淡地說,有什麼回來香港後再說吧。然後乾脆俐落地掛線。

嗯,即場呆掉,兼且百思不得其解。我做錯了什麼嗎?究竟發生了什麼事呢?你說若因為我倆發生了關係而他不想負責都還情有可原,但問題是,我們好純情,只是拖手而已。當時像中了雷擊,久久未能平伏。

他回港後,當然沒有找我。而他什麼時候回來,我也不會知道。又有什麼關係呢?其實一切放在眼前,只是當時自己不願意相信而已。這是後來想到的。

他忽然不想繼續向前走了,像我以前一樣,忽然感覺不對了,於是站起來,離座,就那麼簡單。以前只有我在做的事情,原來當同類事件發生在自己身上,會有那麼大的受創感覺。報應。

那件事之後(我的痊癒期好像要整個星期),我更加明白到,這個世界上呢,什麼人也有。有人自戀成狂、有人做的事匪夷所思、有人自私有人大量有人不計前嫌……但重點是,不要把自己看成世界的中心,別人沒必要圍著你團團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