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July 26, 2012

造 夢。

昨晚的夢。


舊友的太太致電我,抱著懷疑態度,煞有介事地問,你與我丈夫以前發生過一些什麼嗎?那個「什麼」,指的是「性關係」。而這個女人,我並不認識,照計我可以理直氣壯地坦白說,「有呀,但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重要嗎?」然而,我又想到,反正已是不重要的事,又何必跟她說「有」?

女人,生來都是心眼淺的。我承認有,誰知道她會怎想?我答沒有,就免卻了好些不必要的煩事。

(在夢裡,我以第三者的身份,靜待著自己的回答)

我拿著電話,說「沒有」,和緩且客氣。

(我喜歡那樣的自己,盡量地貼近溫和,待陌生人寬容一點,讓世界明亮一點。道德於我,並不算什麼,但我願意捍衛快樂,即使那是別人的)

手拿著筆,在寫信給Edward Rochester (Jane Eyre 2011裡那個,大概是剛看完那電影,入迷得夜有所夢) 。寫的是中文字,公整卻文理不通,我說要不你來我這裡暫住,你的房子都被燒了。他說,他的狼還在森林裡等他回去(明顯近來看電影太雜……Underworld?!)

在一片翠綠的山澗裡(我又回到那裡去。有些夢裡的場景,我幾乎三時五刻都會回去一趟),我不停往上爬(以第三者身份的我,常看到那條斜得可以的原野,有山有水有樹,卻感覺詭異),山澗的中段有廟寺,廟寺又像博物館似的,可供人參觀。內裡很現代化,是Frank Gehry的玻璃流線設計。一個人也沒有。我每次回去的時候,也空無一人。

四處都是風聲,樹葉子被吹得沙沙作響。我不感到害怕,卻很是孤單。

醒了。早上六時零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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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幾個夢裡的環境,我熟悉非常。沒人去的廢置學校(那裡總是暗天)、翠綠的山澗(每次都有孤單的感覺)、一片廣濶的稻田上,有馬,有欄(我拼命地跑,像逃命)、運送汽車的電梯裡,有一群人被困,我是其一,大家於是就在工廈裡不停找出口逃走,上樓梯又不是,下樓梯又沒有出口………

右腦發達的我,好些記憶力都搬了去記錄自己的夢。

Tuesday, July 24, 2012

蘋果。一套電影。

我喜歡看電影,卻不愛讀影評。因為假如你沒看過那場電影,讀影評就一點代入感也沒了。有些人愛閱影評後才決定去不去看那電影,我呢,全取決於自己想不想去,沒什麼能阻止我。


終於看畢「Lost in Beijing」(中譯:蘋果)。假如戲裡沒了梁家輝與金燕玲,肯定失色不少。好些人曾吹噓這是一套劃時代的電影,內容精煉地刻劃了在大都市裡打拼的小角色,如何在社會上掙扎與求存。我的觀賞目標沒那麼遠大,只因為看到是足版范冰冰露點才付款買的。

我承認自己是膚淺的。幹嘛又要故作高深呢?

電影的拍攝手法,是我最怕的那種搖鏡。幾乎一開始,好些場境都在走路,於是攝影機為求真實(?),也就跟著主角一直在走路。題外話:Jason Bourne也用上好些這類拍攝手法,但那是Jason Bourne,他是活動型的間碟當然要四圍走動,我完全可以諒解。但這刻換了是劉蘋果,我則不能釋懷。好頭暈。

故事有點光怪陸離,不過我深信在神州大地是無奇不有的。按摩院老闆(梁家輝)剩著劉蘋果(范冰冰)喝醉,把她強姦了。在過程中,剛巧蘋果的丈夫(安坤,是個清潔大廈玻璃的男工)看到全幕(也真是有那麼巧!所以才有戲做),心生怨恨。安坤想借機勒索老闆,不果,結果去找梁家輝的老婆(金燕玲)交涉。一個月後,蘋果發現懷孕了,但懷的不知是否梁家輝的骨肉。安坤與蘋果逐與梁家輝協議,若生下的是梁之子,可得十萬,而且在嬰兒出生的半年後,必須入住梁家做奶媽。事情下來,當然發生了好些離奇的事,結局更是耐人尋味……。

或者,編劇/導演是想表達在大都市那些低層市民的價值觀,又或是被扭曲了的愛,又或是被壓抑的人性,不過於我,覺得整套電影的張力不夠,也無法傳遞些什麼出來。它既不是笑片,也不見得文藝得哪裡去,就是平庸無奇的一套電影罷了。

更想說的,是觀點與角度的問題。電影中的主角如此做(諸如將親生兒子拿來賤賣/與老闆的關係/老闆娘的心路歷程之類),在討論區裡惹來大量的探討。我覺得各地都有其文化,各人也有其想法,也許我無法認同,但我懂得尊重,你可以討論,但請文明一點,不要批判。正如我從不認同宗教的各項表徵儀式,但我相信有真神一樣,誰都沒有錯,只是觀點與角度不同而已。不過,總有人的視野如此狹窄。是的,也許我忘了,每人都有其想法。

電影中有一句精彩對白:「男人不出去花就像狗突然不吃屎了。」(國語。由金燕玲道出)由於她說得很順口又快,像唸急口令一樣,我們馬上靈機一閃,開始拿這句當急口令來玩囉!你即管試試唸,並不如想像中容易哦。

Monday, July 23, 2012

那些年的事。

關於分手,好像,血氣方剛的人們,都曾經有那麼一次完全忘掉了自尊,而放下身段去挽救那段瀕臨萎靡的愛情。我,也不外如是。當然那已是石器時代的事了,不過有些片段依然深刻。不是要迫自己惦著,也從無刻意忘記,總之就是一段往事,嗯,教了我一點做人道理的往事。

以前年輕,做什麼都以感覺為先。有這種本質的人,是不會理人死活的,往往是想到什麼,先滿足自己的慾望,做完才算。而與這種人一起,好處是生活會很精彩,因為他們都愛玩,從不容許生命沉悶;缺點是與他們結伴,你不會明白安全感為何物。

後來結識了一個人,朋友的表哥。去了兩三趟街,還帶我上他家見他父母,一片真誠的樣子。當時我的想法是,嗯試試無妨,反正沒遇過這種類型的男人(表面很成熟穩定,事業心很強的那種。要知道我這種人,當年所吸引的,都是愛玩愛刺激手裡即使有盤生意卻又荒廢正業的男人)。

好戲是這樣發生的。好像是週日吧,我倆去了沙灘(其實忘了,大概就是outing去了郊外的地方吧),午飯後回了他家取行李,接著送他去機場。他當天晚上要飛回北京談公事。

在機場送別他後,也沒什麼異樣。那個晚上他沒有致電我。我當時沒有為意,可能就是太忙之類而忘了給我打電話吧。第二天(週一),全天沒有電話,到了黃昏,我致電他,沒人接聽。連續打了幾通後,同樣的反應,當時我是擔心多於一切。週二與週三繼續嘗試致電,是失心慌那種瘋狂地致電,沒人接聽。週四再打,他接聽後聲音冷淡地說,有什麼回來香港後再說吧。然後乾脆俐落地掛線。

嗯,即場呆掉,兼且百思不得其解。我做錯了什麼嗎?究竟發生了什麼事呢?你說若因為我倆發生了關係而他不想負責都還情有可原,但問題是,我們好純情,只是拖手而已。當時像中了雷擊,久久未能平伏。

他回港後,當然沒有找我。而他什麼時候回來,我也不會知道。又有什麼關係呢?其實一切放在眼前,只是當時自己不願意相信而已。這是後來想到的。

他忽然不想繼續向前走了,像我以前一樣,忽然感覺不對了,於是站起來,離座,就那麼簡單。以前只有我在做的事情,原來當同類事件發生在自己身上,會有那麼大的受創感覺。報應。

那件事之後(我的痊癒期好像要整個星期),我更加明白到,這個世界上呢,什麼人也有。有人自戀成狂、有人做的事匪夷所思、有人自私有人大量有人不計前嫌……但重點是,不要把自己看成世界的中心,別人沒必要圍著你團團轉。

Friday, July 20, 2012

運動鞋的啟示。

顯而易見,我這幾天超級無所事事,於是又來寫blog(故此今早被D San說我是辦公室廢柴)。

說回我的運動大計。要知道,雙魚座雖然不能將事情持之以恒,卻是個絕對的坐而起行者。於是就去了買球鞋。可是,上天應該喜歡試煉凡人………。

前天晚上,在書店逛了很久,忽然驚覺咦要去買鞋喎。當時已晚上九點多了。拖著疲乏的身軀,又不想走太遠,結果就在附近的商場裡徘徊了一陣。看到有賣運動用品的櫃位,興奮地走前看看。有Nike有Adidas也有New Balance,不過那些款式都很嚇人。驚慄程度是,你穿落街跑步的話,會有狗追著你來咬那種。

換了是以前,我會馬上調頭走,情願跨區都要買到一雙喜歡的。不過那個晚上,已成熟了的我就想,算吧,雖然款式驚嚇,但不都是跑鞋一雙嗎?而且重點是,有料的人穿什麼都是勁的!像亞甘!我是女版亞甘!!………(更深層的重點:我並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持之以恒地運動,勞民傷財地買了鞋後,如果只是穿一、兩次,真會天打雷劈啊!)

結果買了一雙我以前即使被絞死,也不會穿的正統跑鞋。新平衡770 v2(正正就是圖中的那雙)。款式很老土,是不是?……我也如此認為。

昨天晚上,吃過晚飯,伺機待跑。

上身是一件CdG的棉質Tee,下身一條UnderCover x Uniqlo的四個骨棉質睡褲(!),整個造形像去打魚的流浪漢。別忘了,還有腳上那雙銀藍色星矢型跑鞋,簡直是活生生的「現代瘋人實錄」。但我一直跟自己說,別怕!有料的亞甘,是不怕世俗人目光的!

乘電梯下樓時,我看見自己腳上的那雙鞋,就反射性地皺眉,覺得很蠢(是指那雙鞋,不是我)。

到了樓下,開始做伸展運動時,我又瞥見那雙鞋,覺得連自己的樣子,也被連累到好蠢。唉。只好懷著沉重的心情跑起來。

我家住在山上,由我家跑下去,再跑上來,來回兩次,期間上斜下斜彎彎曲曲。如果3公里等同8個標準運動場的話(我那天去買對講機,這是由百老匯員工提供的資料),那麼,我昨晚應該跑了接近兩公里。

實不相瞞,最後的那段路,我是連滾帶爬才能回到家的。

而寫了整篇字,其實最想說的,是那雙770,愈跑愈令人鼓舞,簡直是戰神的朋友!所以說,不要單憑外表,什麼也是,找到合自己意的,就叫稱心。

Thursday, July 19, 2012

生活小碎唸。

人老了,才會憶起往事,然後絮絮叨叨。我有時候會想,老了的時候,誰來聽我的囉嗦?照我現在的忤逆作風,我媽一找我談話,我就馬上裝死,將來也會有報應的吧?

看別人寫舊人舊事,那些昔日的情愛、往時的心意等等,都讓我禁不住回想起從前。只是呀,真的想都想不起了,一切都變得模糊混沌,難以理清。曾經刻骨銘心的,最終都會忘卻,尤其是我這種患上失憶症的。所以可以記下來,還是好的。只是,我卻甚少翻看自己的陳文舊字。

我一直覺得,惦記與忘懷,都情不由己。以為可以理性地做人,但到頭來我們都被情感牽著走。所以當你想一個人的時候,那就盡情思念吧,是苦是甜都是感覺,不要抺殺真正在心裡懸起的欲望。想忘卻一個人,也不要勉強自己,像明明肚子餓,卻非不吃東西,那麼只會為難了自己。很爛的譬喻。

其實我想寫什麼呢?明顯今天太悠閒,不想翻雜誌,不想看書,不想泡茶切水果打個小盹,於是只好想到什麼就寫什麼。……以下內容,應該更加胡扯。

我要減肥我要減肥我要減肥,原因是,我想電髮。因為我的下巴被怪獸奪去了,現在只剩下闊臉,如果要電一頭亂髮,就非得要瘦面,否則會像河馬(大媽)。我要電髮我要電髮我要電髮,原因:我不想梳頭。

減肥的第一擊,是我今天只吃了幾塊麵包和一隻滾水蛋。然後,我開始在想,倒不如以後梳頭吧,我好餓。

真是個沒用的廢柴。

Wednesday, July 18, 2012

關於運動的煩惱(?!)。

我真的一點也不喜歡做運動。不過既然現在覺得想養好身體,為了健康又好,為了將來不需別人費神照顧又好,也就認真地,開始細想自己可以做些什麼。


如果要做機械式的運動,非要到會所才行。我沒有申請會員証(!)。

家的附近有一間大型的健體連鎖店,可以考慮,不過我確實不愛做機械式的運動(GMY),幹嘛要去舉那些鐡呢?一點也沒有美感。

小姐,你現在是在討論做運動,還是拍寫真呢?

當然,假如做了健體中心的會員,可以參加他們的單車班/瑜珈班/拳擊班/健康舞班之類,但與一群人共跳/共做/共踏的話,我會……感到不自在。我不喜歡群體的運動。雖然那是群體中的獨立個體運動,無須講求合作。

撇開不是常人做的運動(像擲鉛球打曲棍球又或者滑浪風帆之類),我認為,最適合人類做的運動,是跑步或游泳。

好吧,必須承認我覺得只有這兩種運動適合自己,至於其它人類,可以去玩擲鉛球打曲棍球又或者滑浪風帆之類。

跑步的話,我的要求很簡單,只要不在健室房裡跑就可以了。不過以我現在的處境,要去跑街,看來更不簡單。難道要清晨六點起來去跑嗎?斷斷更不會下了班才跑吧?都累到賊死了。好吧,時間上也可勉強解決的,大不了早些起來就是,但跑真路的話,路線也很讓我頭痛。

那麼去游泳吧。但我沒有申請會所的會員証(夠!)。

說來說去,不如先去買雙運動鞋吧。嗯(自己點點頭)。

Saturday, July 14, 2012

論 友。


以前覺得朋友愈多愈好,那代表了自己人緣佳,脈絡廣,交際手腕一流。而且,那時候,我指年輕的時候,好像一天有48小時的精力,用也用不盡。

現在呢,交友只會精挑細選。苛刻程度,比去買衣服驗屍咁驗更認真。時間實在有限,不想浪費在無謂人身上。當別人說,我介紹誰誰誰你認識時,我會心想,有什麼大不了?認識了誰,對我的生活也沒大影響,更大的問題是,我覺得貿貿然去認識一個新朋友,頗為費時。

已沒什麼閒情去再開拓新的朋友路。固有的,已很好。而且近年來,我發覺自己的交友模式起了突變。

以前可以對任何人都熱情的我,現在變得很內歛。總需要很長的觀察期,才會認定誰可以繼續交往,而誰又被我摒於門外。當然在此段時間裡,被認為友的,應可一生為友了,我單方面認為。

我的生活裡,不需要亞豬亞狗,那裡不是動物王國。我只需要幾個真心的,不虛偽的,可以信賴的,在他/她們面前能暢所欲言的,已很足夠。

人大了,愈來愈知道自己需要什麼。

Friday, July 13, 2012

「我不能沒了你」

「我不能沒了你。」

相信這句話,你與我都跟異性說過了。尤其我這種情場騙子,更是說過上萬次。

無論是情到濃時可以錦上添花,還是情海翻波用來力挽狂瀾,這句話,都是the best of the BEST。

然而,你與我都知道,這個世界裡,誰沒了誰,又有什麼大不了呢?誰沒了誰,也能繼續生活下去,真走去自殺的人,是個異數。

很久以前,我已完全明白到這句說背後的真義。誰沒了誰,仍可繼續生活下去,說這話,只想加強語氣,言明對方的重要性而已。

不過,當千年老妖如我,聽到這句話時,還是難免心一軟,滿是溫柔。

尤其,當那個男人,是你愛著的時候;當那個男人,是個老式的人,不常表達愛意的時候。

Thursday, July 12, 2012

令人迷戀的灣仔。

若你問我,灣仔有什麼好住,我會毫無難度地告訴你:

@去機鐵站,可以沒有猶豫地跳上的士;

@樓下就是Dymocks,而「天地」與「三聯」也只不過是五分鐘的路程;

@灣仔這區有全城最多的24小時麥噹噹,雖然我幾年都沒在深宵去吃過什麼;

@買雜誌又方便又便宜(188商場),

@Taste就在我樓下;

@「演藝」與「藝術中心」簡直是精神泉源匯集處,

@可以坐船由尖沙咀回家,沿途還有浪漫夜景附送;

@喜歡吃「東方小祗園」的素雞與酸齋(不過現在只剩一間了),也喜歡「鹵八」的鴨舌;

@無論去金鐘或銅鑼灣,都快捷方便,簡直有種進可攻退可守的感覺;

@吃飽飯,由中環散步回灣仔,不長不短,是最佳距離;

@有幾檔花店在我家附近;

@茶餐廳比比皆是;

@高級餐廳也有不少;

@3分鐘路程就有投注站,對於愛賭博的我來說,是福音;

@「南記」啊「南記」!

@灣仔有間小酒吧,是我與友人間的best keep secret,不太吵酒也便宜(不是假酒),最合去吹水;

@別人問你住哪區,你答:灣仔。多麼的有型!


新居:

@不能肆無忌憚地乘的士去機鐡站了,路程遠,車費好貴,我怎負擔得來?

@依然在回家的路途上,感到惘然。現在也需要依照地鐡的出口指示而找路,也試過乘錯小巴,而去了深山中的深山,完全迷失。

@窗外一片山景,早上起來全是綠,很舒服;夜裡望上去,只見黑漆漆的山影,也是我喜歡的。我是那種夜裡有一點光,也不好睡的人。